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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与前女友发生争执从3楼扔下电视机,称“听个响”

由 费莫白竹 发布于 综合

近年来,高空抛物伤人损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高空抛物案。检方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被告人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21年的一个夏夜,于某某酒后在前女友高某某家中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于某某说“这回来个高空飞物听个响”,便将放置于客厅茶几上的重约13斤的电视从3楼窗户抛出,砸到楼下底商台阶附近。

经民警现场勘验,被抛电视落点系行人便道,楼下有多个底商,周边停放了多辆轿车,期间有行人经过。

检察官审查认为,被告人于某某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高空抛物罪提起公诉。鉴于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所犯罪行且认罪认罚,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于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媒体曾报道高空抛物的实验数据: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落下会在人头顶上砸出一个肿包;从8楼落下,可让人头皮破损;18楼落下,可以砸破人的头颅;25楼落下,可以致人死亡。为了维护“头顶上的安全”,除了法律的规制,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从自己做起,从规劝和制止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做起。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