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当绿叶衬红花
来源:人民网-贵州频道 原创稿
北宋婉约词宗师晏殊曾写道:“叶羞雾含轻抖山,香借风送得雨还。红花须得绿叶衬,水扰青山风景馋。”的确,“红花须得绿叶衬”。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就是检察机关的众多“绿叶”之一。
提起检察机关,也许首先映入您脑海的便是公诉席上的检察官们。他们代表国家指控犯罪,在法庭上与犯罪嫌疑人或辩护人唇枪舌战,让犯罪者被追诉,让无辜者得以保护,维护着法律的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但,每一起案件的成功办理,都离不开法警大队同志们的默默付出。
2020年,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执行押解任务16人次(其中,副厅级4人,县处级5人),保护公诉人出庭16次,协助提审46次,执行人身安全检查79人次,接待来访群众85人次,协助外出调查取证132次,协助市检察院专案组外出执行任务150天,执行看管任务174人次,送达案件卷宗672件,送达法律文书1330份。还协助省检察院法警总队完成了从贵阳到昆明的异地长途押运任务。法警大队在执行各种任务过程中,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为大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
“司法警察只有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技能熟练,才能为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警务保障。”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陈杨说。
为此,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检察人员廉政手册》《贵州省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职业纪律条规汇编》等规定,时刻筑牢廉洁自律道德基础和思想防线。送案,是法警大队执行任务过程中面临的风险点之一。为此,法警队要求,执行送案任务的干警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翻看卷宗,必须由两名干警同时执行,互相监督。全年,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未发生案件泄密事件。
要当好“绿叶”,还需加强各种技能锻炼。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每年都定期举行了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通过队列、体能、擒敌拳、警棍盾牌、单警装备等项目训练,不断增强司法警察的身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司法警察成为一支安全保障有力、处置突发事件得力的队伍。今年7月,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在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中,组织保障到位,获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法警大队副大队长杨红亮同志在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评为训练标兵,他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大比武(西片区)活动中,荣获伸缩警棍使用技术项目第三名。
“绿叶”与 “红花”只是功能不同,但“红花”离不开“绿叶”的扶持、衬托。法警大队,就是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中的“绿叶”。(任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