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头灯又坏了,得重新换了”。街头两名环卫大妈的低头耳语引起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人员的关注。“头灯不是矿井照明用品吗?”检察人员疑惑地向环卫大妈了解情况。经过攀谈得知,清洁工人凌晨3点多开始清理街道环境卫生,由于天色黑,不少街头巷尾尚未安装路灯,只能采用头灯照明的方式进行清理卫生,所以需时常更换头灯。
路灯关乎人民群众的公共安全,为了深入了解情况,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与环卫工人召开“问需于民”座谈会,了解路灯照明设置的意见,听取他们对完善城市治理建设的想法。
据了解,临县新城区目前整体规划建设尚未完成,基础建设还不完善。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临县检察院决定推动新城区功能照明建设。经过走访调查取证,临县检察院对新城区功能照明安全隐患立案。
10月9日,临县检察院向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尽快完善新城区功能照明设施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夜行安全。经过诉前沟通磋商,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初步形成了凤凰街西面及城南新区横七路、横十路等道路加装路灯的方案。
11月27日,在诉前检察建议发出一个多月后,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在新城区增设路灯共计80盏,大大改善了新城区人居环境建设。
今 昔 对 比
近年来,临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以来,多次深入田间地头“问需于民”,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运用诉前磋商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交流,增进共识,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来源:临县检察
【来源:山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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