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东昌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日趋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在餐饮单位的传播,现将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餐饮单位要安排专人查看顾客健康码或引导顾客扫描场所码,核实顾客信息是否上传成功。
二,餐饮单位要配备无接触式测温工具,落实专人测量体温。
三,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要落实岗前体温、晨检制度,工作期间穿戴干净整洁的白色工作服帽、佩戴口罩。
四,餐饮单位不得出现人员聚集,严格控制接待量,按照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
五,严格落实“分餐公勺”、“分餐位上”、“分餐自取”等堂食要求,督促顾客在非就餐过程中要佩戴口罩。
六,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拒绝制售野生动物。按照要求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各餐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全面树立“分餐”供餐经营理念,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树立文明用餐风尚。相关执法部门将对未落实防控措施要求的餐饮单位予以关停及媒体曝光,维护全区人民群众疫情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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