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吨问题水泥卖到农村学校”续:4名责任人获刑
施工时发现问题水泥的学生宿舍楼已投入使用。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6月2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耿学清)“25吨问题水泥卖到农村学校”一事有了判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今年1月20日,涉事水泥厂家4名责任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九个月不等。
2019年春季,河南省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为修建宿舍楼,购入25吨“海固中联牌”水泥,打地基时发现水泥存在质量问题。经质检,该批水泥不合格。此事经本报报道引起各界关注,山东、河南两地有关部门分别成立调查组。
一审判决书显示,山东省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起人胡安刚明知该公司未获得水泥生产许可证,指使厂长郭磊、水泥生产厂长李秀成生产水泥,并使用枣庄鹏源建材有限公司运来的印有鹏源建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海固中联”的包装袋包装后对外销售。公诉机关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3月21日至同年4月,因原料价格上涨,胡安刚指使济宁固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长郭磊、水泥生产厂长李秀成、化验室主任董顶珍通过向水泥中按比例掺加粉煤灰的方式生产水泥。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20日作出判决:判处胡安刚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郭磊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判处董顶珍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李秀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根据判决书,2019年3月,50吨问题水泥以每吨300元的价格销售给经销商张记芳,后张记芳将其中25吨以每吨390元的价格销售至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这25吨水泥即是施工中发现的问题水泥。
6月29日,鹿邑志成实验学校校长张光启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受影响的学校宿舍楼已于2019年8月底投入使用,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感谢媒体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和支持。
附:“问题水泥”事件时间线
2019年7月9日,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报道:源自山东省枣庄市的25吨问题水泥卖到河南省鹿邑县志成实验学校,众多媒体跟进。
7月10日,鹿邑县成立事件调查组。
7月11日,枣庄市成立事件调查组,涉事企业被责令停产。
7月16日,枣庄市通报事件进展,并派人赴河南、江苏、安徽三省追查问题水泥流向。
7月26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学校里的“假水泥”》。
7月27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就央视节目中出现的枣庄干部对着镜头“只张嘴不出声”现象进行报道:《山东枣庄干部回应问题水泥“表演哑语”:只张嘴不出声》。
7月28日,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政府召开有关调查情况的发布会,“哑语干部”被停职。同日,厂家两责任人被公安机关控制。
8月6日,枣庄市委书记李峰在该市干部作风建设大会上批评“个别干部面对媒体失声失语失态”:有些干部作风虚浮,市场监管、舆情应对、综合协调能力不强,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8月中上旬,为保证学校如期开学,志成实验学校最高峰时有14支建筑队同时作业。河北晨阳集团通过中国青年报社联系志成学校,捐赠价值近百万元的儿童漆,帮助学校完成了内部涂刷。
8月下旬,鹿邑志成实验学校如期开学。
2020年1月20日,4名责任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审获刑六至九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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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