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山林非法炼铝,这两人栽了
为谋取暴利,两男子挺而走险,在未经环保审批的情况下,企图躲避法律责任躲在山林里炼铝。近日,泰顺警方联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泰顺分局历经1个月的缜密侦查,最终破获该起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案,核实污染环境危险废物5.37吨,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6月8日,泰顺县公安局司前派出所接到举报,称泰顺县碑排社区的马联村一房屋前有气味刺鼻的工业废渣,疑似固体废弃物。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地点位于林场,离附近村庄仅20多米,现场一民房前有一个大坑,坑内有用塑料布盖住的大量废渣,体量庞大、气味刺鼻。
经现场取证,并经环保部门确认该废渣为具有毒性和易燃性的危险废物,重量达到5.37吨,民警联合环保部门对现场的铝条予以扣押,对废渣予以妥善处置。
经大量走访取证工作,犯罪嫌疑人何某(47岁,泰顺人)和刘某(42岁,文成人)被相继抓获归案。
经查,在2020年4月,刘某找到何某,两人原本是毛竹买卖的生意人,在交谈中聊起现在毛竹生意不好做。刘某提出炼铝来钱快,工艺简单,投入也不高,但需要避开人群,容易被人举报。何某一听来钱快顿时来了兴趣,提议说他老家在山林里,远离城镇和人群,还通了道路,运原材料也方便。
两人经过商议决定干一番“事业”,二人分工明确,由刘某提供炼铝的技术和原材料、销售等方面,而何某提供场地及其他服务。
何某将刘某带到了其位于山林中的老家,刘某一看地形,位置十分中意,交通也算便利,便运来材料在何某老屋两侧做了两个熔铝的锅炉。何某也十分上心,叫了挖掘机在房子附近挖了一个深坑,准备用于填埋炼铝产生的废渣,二人炼铝“生意”逐步走上轨道。
正当两人以为可以闷声发财时,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却找上了门。两人坦诚自己在暴利驱使下,明知不具备相关环保资质,未获得行业准入情况下,寻找僻静的山林炼铝,试图躲避法律责任。
7月9日,犯罪嫌疑人何某和刘某因污染环境罪被泰顺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
近年来,泰顺县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守护生态高地,打造康旅泰顺为目标,护航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依法查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促使企业和个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彰显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绿色经济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