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一起“套路贷”犯罪案件
近日,海港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某、卜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在海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检察机关指控:
以被告人张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自2015年至2019年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多次以行规、砍头息签订虚高借款合同等形式,并以贷还贷、签订车辆买卖合同、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该犯罪团伙为非作恶,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我市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出示全案证据,对犯罪事实进行有力的指控。后就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组织内人员地位以及犯罪构成等问题与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海港区人民法院将对该案定期宣判。
来源: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