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赢得房屋的采光权和通风权,我前后奔走了一年时间,现在总算有说法了。”市民曹先生长舒一口气说道。原来,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因隔壁邻居擅自改变走廊结构,在走廊内加装了鞋柜和玻璃窗、防护栏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曹先生房屋的通风和采光。曹先生多次与对方协商无果后,一纸诉状将隔壁邻居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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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走廊上加装鞋柜等影响隔壁采光
三年前,曹先生一家搬进了开发区某小区,住进了一幢高层住宅的12楼。
前年开始,公共走廊尽头一户邻居的做法,对曹先生一家的生活造成了影响。“这里原本是敞开式的走廊,虽说是通往他家的走廊,但是由于我家的厨房和卫生间窗户正对着走廊,所以他改建走廊后,对我家的采光造成了影响。”曹先生介绍说,他发现邻居在走廊里加装了玻璃窗和防护栏以及鞋柜等。
曹先生找到邻居翁先生进行协商:“请你把影响我们采光和通风的部分拆除了,大家都是邻居,请互相体谅。”几次沟通下来,翁先生并不同意曹先生的建议。
无奈之下,曹先生找到了物业公司、社区及当地街道办。工作人员鉴定,翁先生擅自改变走廊的结构,属于占用物业公共部分的行为。随后,城管部门、当地街道办联合发布整改通告。
整改通知书发出后,依然没有效果。2018年下半年曹先生将翁先生告上法庭,希望法院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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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邻居对簿公堂,原告采光权得到法院支持
开发区法院民庭法官与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数次沟通。原告曹先生向法官表明自己的诉求,希望被告翁先生将改建的走廊恢复原状,同时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说我违章改建,我真的是迫不得已。”被告翁先生向法官大倒苦水。他说,当初在公共走廊加装安全防护栅栏以及玻璃窗,主要是因为房子原本设计的结构存在安全隐患。这处公共走廊通往他的房屋大门,走廊的防护栏过低,再加上楼层较高,考虑到家人的安全,他才想方设法进行了加装。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来到该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主审法官介绍:“我们在现场看到,公共走廊主要是通往这一层的一户居民家的,但是公共走廊的两边栏杆高度不够,人走在上面确实有危险。”
“如果儿童在这里嬉戏打闹,或者下雨天脚底打滑,隐患确实存在。”法官通过现场观察,证实了被告部分说辞的真实性。但是,对于被告加装鞋柜,占用公共走廊的做法,法官无法认同。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的卫生间和厨房的通风和采光主要依赖通风井,而通风井横向通风和采光主要依赖每一层楼与通风井相连的走廊。被告在走廊南北两边安装窗户和鞋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告的采光和通风。但是,原本走廊南北两侧的扶手高度仅约1.2米,如扶手上方完全无遮挡,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法院认为,原告对合理范围内的妨碍应负容忍义务,对明显影响原告家的采光和通风的遮挡物,原告有权要求排除妨碍。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自行拆除门口遮挡走廊玻璃扶手的鞋柜,同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文中文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