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西普法
仅仅5月这一个月,溺亡事故就接二连三的发生,在野外水域面前,人类真的很渺小,生命真的很脆弱。
5月16日,甘肃定西市临洮县新添镇下街村,一对夫妻带着一双儿女(一名10岁女童,一名7岁男童)在洮河河边游玩时,不慎被河水冲走。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经全力搜救,至5月25日15时20分许,一家4口先后找到,均已遇难。
经初步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仵亮一家4口人,于16日下午来到与广河县接壤的洮河河道内裸露河床上进行烧烤(该处洮河护岸完整,垂直高度6-7米,附近设有警示牌),广河县新民滩水电站翻板闸自然开启主动泄水,导致河床水位上涨,在河床上撑伞烧烤的一家4口人来不及撤离,被河水冲走,致事故发生。
5月17日,清晨6时49分,会昌县蓝天救援队接到西江镇派出所民警协调电话,称有2名失踪学生疑似溺水需协助打捞。
接到报案后,救援队火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过2个多小时的打捞,2个孩子都被找到了,但令人痛心的是,由于溺水时间过长,2个孩子均已无生命体征。
5月15日零时,邢台红十字蓝天救援队接到求助,当日15时许,邢台南宫市卢家庄村有一名6岁男孩骑童车出门玩耍后失去音信,疑似溺水。
接到求助后,救援队火速赶赴现场,经数小时打捞,孩子在下游200米左右处被发现,由于溺水时间太长,孩子已无生命体征。
3天的时间里,几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真得太让人心疼了!
我们在痛惜一个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离去的同时,更该做的是进行深刻反思:为何溺水之殇频频发生?
在甘肃一家四口溺亡悲剧中,不难发现,大人犯了一个致命错误:在设有警示牌的裸露河床上烧烤。
由此可见,一些大人的安全意识十分薄弱啊!
大人朋友们,请千万不要对醒目的警示牌视而不见!
视而不见的后果,往往就是悲剧的开始!一家4口的悲剧不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吗?
大人朋友们,在天气炎热的日子里,带着孩子到河边等清凉的水域附近烧烤、游玩时,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则:
1.警示牌不让去的地方不去;
2.深水区域不去;
3.没有专业救援人员的野外水域不去。
要知道,野外水域虽然表面看上去风景宜人,宁静美好,但在水下,却充斥着各种不安全因素,诸如缠人的水草、诡异的暗流、吃人的水中旋涡……
另外,从赣州2名学生和邢台一名6岁男孩的溺亡悲剧中,从他们疑似溺水到被证实溺亡的细节中,不难发现,一方面大人的监护未到位;另一方面,孩子私自到野外水域附近玩耍,可见,其安全意识薄弱,大人的防溺水教育未到位!
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必须履行起自己的职责,尽好监护责任,特别是对于低龄儿童要做到四知道:
孩子去哪了?
孩子做什么?
孩子和谁一起出去?
孩子何时回家?
一旦发现孩子想和小伙伴去野外玩水,一定要及时制止;如果孩子在外面没有及时回来,要立即寻找;如果带孩子外出游玩,途中发现他们脱离了视线,一定要及时寻找,必要时可寻求警方帮助。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孩子的防溺水教育,教会他们“六不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