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评论
摘要
一个坐得端、行得正的单位,不应该回避外界的合理观察与记录。
哪些东西不能带进粮库?正常人看到这个问题,八成只会想到火种、毒药之类的危险品。近日,中储粮肇州直属库禁止“外来人员携带手机和其他录音录像设备进入库区”的做法,彻底刷新了社会的认知。
按照多数人的理解,手机和录音录像设备,没有任何理由成为粮库里的“违禁品”。因此,中储粮肇州直属库的做法,难免让人产生一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印象。面对这则消息,知情者不难想起,7月中旬,有人以视频形式曝光中储粮肇东直属库储备玉米存在质量问题。尽管当时中储粮声明视频反映的玉米数量质量问题与事实基本不符,但仍然加深了公众对这则“奇葩规定”的质疑。
8月2日晚间,面对外界的批评与质疑,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通过集团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带有道歉性质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证实了肇州直属库的“奇葩规定”确有其事,并明确表示公司已对肇州直属库作出严厉批评,责令纠正。至此,这起事件总算有了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前往肇州直属库的相关人员,也终于不用再担心自己的手机是否会被检查与没收。
粮库为何禁带手机?《情况说明》给出了一个相当特别的解释。根据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的说法:“由于大规模粮食拍卖成交和集中出库,作业期间现场机械设备较多,来往车辆频繁,加之提货人员对库区环境比较陌生,在作业区因为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已经产生人员安全隐患。”依照这个解释,肇州直属库出台相关规定,是出于安全考虑。
对此,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表示:“由于对直属企业指导不够、工作考虑不细,发生了肇州直属库对外发布公告,简单机械规定禁止携带手机进入库区的事件,一定程度上造成隐瞒回避粮食出库作业情况的印象。”这一表态,一方面为肇州直属库摘清了阻挠外部人员监督、曝光粮库内部情况的嫌疑,另一方面也对公众的猜测与质疑表示了理解。在一定程度上,颇有“折中”意味。
本着“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的原则,我们很难对肇州直属库的动机作出超出中储粮回应的指控。或许事实正如《情况说明》所说,肇州直属库确实是出于保护人员安全的理由,才把手机和录音录像设备一并列入了“违禁品”的范畴。但是,不论当事粮库作出相关规定的原始动机究竟是什么,都无法消除其不合理性。
“禁止手机入库”也好,将“录音录像设备”单列出来也罢,在明眼人看来,都是既不合理又很难执行到位的“拍脑门规定”。对此,肇州直属库没有任何“喊冤”的余地,而只有整改反思的份。这也理应成为一个深刻的教训,警示同类单位,切莫擅动类似的心思。
伴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提升与媒体事业的发展,公众对政府、国企透明度的要求与日俱增,难免对于“禁止录音录像”颇为敏感。对此,各级单位还应提高认识水平,以正确的姿态回应公众的关切。这起事件,表面上仅仅发生于一所粮库,实质上却是对所有公共部门的警醒与隐喻——一个坐得端、行得正的单位,不应该回避外界的合理观察与记录。
撰文/杨鑫宇
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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