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退捕进入攻坚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 乔金亮)万里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态宝库,然而长期以来人类活动严重威胁着其生物多样性。按照中央要求,2021年1月1日前,长江重点水域将全面禁捕。届时,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要实现全面彻底禁捕,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在农业农村部此前举行的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研讨会上,专家指出,受拦河筑坝、过度捕捞等活动影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中华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形势严峻。据专家测算,长江鱼类性成熟年龄在3岁左右,实施十年禁捕,多数鱼类可以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
禁捕工作进展如何?来自农业农村部的信息显示,目前长江退捕正按预期进度推进。截至今年4月份,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率先实现全面禁捕,上海市全域、重庆市主城区等水域实现了全面退捕;5.69万艘渔船完成退捕补偿、证书回收、船网拆解,约12.8万退捕渔民通过就业服务、生活补助、医疗社保得到妥善安置;长江口等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得到遏制。
“湖北境内长江干线占长江总长度的1/3以上,加上汉江和清江,长江流域禁捕1/3以上任务在湖北。我们已将长江禁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今年专项督查。”湖北省政府负责人表示,要按照时间节点,坚决做到全面退捕,持续抓好83个已禁已退保护区的巩固提升,迅速开展建档立卡渔证渔船渔民“回头看”,着力抓好补偿资金兑现,精准落实到船、到户、到人。
上海市政府负责人说,上海实施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起步早,已有很好基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高压执法,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加强与周边地区联动,坚决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要坚决铁腕整治,管住船、管住贩,彻底斩断长江野生鱼类的黑色产业链。要坚持多措并举,继续做好退捕渔民保障工作,确保安置到位。
“长江禁捕退捕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还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表示,要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要限时完成建档立卡,确保底数摸查到位。有计划推进退捕渔船回收处置,确保渔船退出到位。加强指导服务帮扶,确保渔民转产转业到位。细化政策措施,确保渔民生计保障到位。严格执法监督,确保禁捕管理到位。开展非法捕捞专项打击,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打击非法捕捞是禁捕的重点。近年来,沿江各地渔政部门加大对涉渔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年均查处涉渔违法案件超1万起。今年1至5月,公安机关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000余起。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要根据渔船、渔民的流动性特点,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机制。6月29日,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部署,将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犯罪。
渔民退捕后的社会保障是另一个重点。近日,人社部下发通知,明确长江流域退捕渔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专家建议,沿江各省要抓紧制定具体办法,更好维护渔民权益。对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要通过政府补贴、补缴的方式,加强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对生活特别困难、患病、无再就业能力的渔民,要加大救助力度,并与扶贫、低保相衔接。少数无房渔民,应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移民搬迁补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