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明是我们置换来的土地,可对方却不承认,辗转寻求各种途径都未解决,恳请检察机关维护我们全校师生的权益!" 这是长春林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宝在接访长白山某中学申请民事监督案当事人说的话。
在此之前,该校已为源起于 1957 年的土地纠纷问题奔波多年,当时当地公社将争议地块划拨给校方作为勤工俭学基地,80 年代初由于被申请人施工错误,在该地块栽种了树木后提出与校方置换土地,2014 年双方就置换土地的客观事实产生矛盾,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均被驳回起诉,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经过前期接访、办案过程中的依法审查,该院考虑到事件跨度较长并关系到全校师生利益。10 月 21 日,该院检察长曹宝就该中学与吉林森工某公司确认合同有效纠纷案主持召开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此次听证会共邀请了法律专家、人民监督员等 5 人担任听证员,中学的部分师生代表参加了旁听。
该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与法院裁判情况后,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及理由,通过当事人陈述、证据展示、听证员提问,在充分辩论基础上,案件情况愈加明晰。在案件评议阶段,听证员们就案件争议焦点,从程序脉络、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社会效果等角度充分发表了评议意见,为池西一中维权指明了正确的救济方向,也为检察机关下一步审查认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听证会上,该院检察长曹宝作为主持人适时进行释法说理并有序推进听证会进程,同时表示 " 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并不是简单的把案件办结,而是希望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真正把问题解决,把矛盾化解,为案件当事人寻求有效的救济途径,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能够帮助检察机关更加客观准确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对案件作出公正处理。"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高树成表示:" 此案涉及几十年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事关全校师生切身利益,此次听证会由检察长主持召开,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不仅重视案件质量,更重视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及老百姓的感受,检察机关客观公正,没有预定立场,双方当事人真实地展示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真心实意倾听人民群众心声,整个听证过程公开透明、接地气,有力推进了阳光司法、公正司法。"
审核 / 张新宇 责编 / 殷玥瓛
编辑 / 郭世仪 来源 / 长春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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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ZAKER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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