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要求政府对哈佛招生歧视案上诉发表意见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美国中文网综合报道,美国最高法院周一(14日)要求拜登政府就其是否应听取哈佛大学招生歧视案上诉发表意见。CNN称,这相当于将“是否受理此案的决定推迟了几个月”。如果此案最终被受理,这意味着保守派占多数的最高法院有可能会结束旨在增加美国校园内非裔和西语裔学生数量的平权政策(affirmative action)。
最高法院周一(14日)的举动表明,九名大法官中至少有一部分人有兴趣听取“公平录取学生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对哈佛招生政策提出的诉讼。在这项2014年提起的诉讼中,公平录取学生组织指控哈佛大学在招生时歧视亚裔申请者,违反了1964年的联邦民权法第6条,这一条款禁止在接受联邦财政援助的任何项目或活动中基于种族、肤色或国籍进行歧视。去年11月,联邦上诉法院裁定,哈佛大学没有违反联邦民权法,维持了地方法院在2019年的一项裁决。
公平录取学生组织主席布卢姆(Edward Blum)在一份声明中说,无论司法部副部长的看法如何,他的组织“仍然希望大法官将批准审理我们的案件,并结束在大学招生中基于种族的平权政策”。
哈佛大学拒绝置评。
过去几十年来,平权政策经受住了最高法院的审查,包括大法官在2016年作出的一项裁决。该案来源于白人女孩费舍尔(Abigail Fisher)对得州大学提起的诉讼,指称该大学招生政策涉嫌歧视。最高法院在裁决中称,得州大学在录取时考虑学生的种族因素并未违背宪法,但该裁决的适用范围被限制。
作为世界上最负盛名的顶级学府之一,哈佛大学曾表示,如果平权政策被取消,非裔和西语裔学生的数量将减少近一半。哈佛大学律师表示,该大学“只以灵活和非机械的方式”考虑种族问题,在决定录取哪些学生时不会自动偏袒某些族裔。
最高法院没有给拜登政府应诉设定最后期限,如果此案最终被受理,这意味着除堕胎和枪支问题,最高法院2021-2022开庭期将添加另一个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