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 电子档案与传统档案将具同等法律效力
央视网消息:新修订的档案法将于明年1月1号开始实施,这也是档案法自1988年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推进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成为新版档案法的亮点。
新修订的档案法从现行法的6章27条修改为8章53条,增设“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两章,内容更加充实完善。 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明确电子档案与传统载体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杜梅:我们现在对于电子档案构成要件要求合法合规,比如说来源可靠、程序规范各个要素合规,只要符合这几项的,就具有跟传统载体一样的法律效力,可以以电子的形式作为证明来使用。
为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新修订的档案法将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由30年缩短为25年,同时要求档案馆不断完善利用规则,创新服务形式,推动制定已开放档案利用便民措施。
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杜梅: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利用已开放档案,只要公民出示身份证,我们平等对待外国人。对于开放档案的利用,外国人要有护照,代表组织去要有比如说介绍信等等,只要拥有合法的证件,那就可以利用已开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