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投保“渔业互保”雇主责任附加险有保费奖励
福建日报
据省财政厅消息,为防止渔民因灾返贫,充分发挥渔业互助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2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互保协会印发通知,对自愿投保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附加险的渔民,在0~35万元(含)额度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投保渔民对应保费10%的投保奖励。
据悉,福建省此前已向沿海渔船渔工和远洋渔船船员投保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给予40%的保费补贴,由于保额有限,一旦出险难以覆盖渔工和船员的损失,极易导致因灾返贫。为此福建省增加了对雇主责任附加险的奖励,以鼓励和引导渔民投保附加险,获得更高额度的风险保障。
按照渔业互助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条款,参加投保的渔民和船员在工作场所及工作时间内,因遭受意外事故伤害导致死亡或失踪,由渔业互保协会给予相应保额的赔偿。
自2006年开展试点以来,福建省渔业互助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有力保障了渔民的生产生活。其中,2019年全省共承保渔民7万多人次,提供风险保障369亿元。(记者 王永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