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州海警局温岭工作站依法对一起使用电脉冲渔具进行非法捕捞的案件做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0万余元。
2021年1月27日,台州海警局联合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开展“铁拳1号”暨秋冬汛渔船安全执法联合行动时,航行至211渔区5小区时发现一艘渔船行迹可疑,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船喊话,要求其停船接受检查。该船不仅不减速,还通过绕圈、S形航行、横穿执法艇等方式逃避检查,并在途中将右舷脱虾衔杆上的电脉冲惊虾仪器拆卸后扔入海中,执法人员随即强行靠帮登临检查,对该船进行控制并展开调查。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该船经营者对其使用电脉冲增产事实供认不韪。经调查,自2019年11月起该船使用电脉冲进行生产作业,直至被抓获,获违法所得共6万余元。
电脉冲渔具常用于拖虾作业,属“三无”产品。使用电脉冲渔具作业,不仅危害海洋生态环境,而且容易引发渔船火灾事故,严重威胁海上渔船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当前正值伏季休渔期,台州海警局提醒: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岭市融媒体中心 通讯员孙永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