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权力寻租”专项整治工作举报渠道公示
2021年3月至9月,上海海关将开展“现场监管与外勤执法权力寻租”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接受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和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一、受理范围
聚焦利用海关一线执法权力寻租、“靠海关吃海关”“贴着海关发财”等突出问题,检举上海海关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上海海关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二、举报渠道
驻署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 010-65194214;
邮箱 zsjjz@customs.gov.cn;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专项整治工作组,
邮编100730。
上海海关党委纪检组:
举报电话 021-68891049;
邮箱 shhgdwjjz@163.com;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3号,
上海海关党委纪检组专项整治工作组,
邮编200002。
上海海关党委纪检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