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发布消息称,11月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印度财政部税收局未接受商工部于2021年8月24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作出的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决定不再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资料图 新华社记者张迺杰摄
消息称,2010年1月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7月7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16年7月6日,印度商工部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到岸价(CIF)20.46%~47.15%的反倾销税。2018年2月12日,印度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玻璃纤维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四川威玻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泰国分公司是否以中国的玻璃纤维为原料制成玻璃纤维短切原丝毡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反倾销税。
(原标题:印度商工部:终止对华玻璃纤维的反倾销措施)
来源: 界面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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