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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让孩子多学些见义“智”为

由 卯秀珍 发布于 综合

今年国庆期间,华东师范大学松江实验高级中学授予高一(2)班罗响同学,回老家千岛湖探亲时,与人一同搭救了一名溺水男子。这两天,救人事件等媒体报道之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图说:罗响同学。

遇到突发事件见义勇为,这是社会向上的力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最重要的品格之一。但见义勇为不是盲目蛮干,而是要科学而为,合理作为。像罗响同学在施救过程中,看到溺水男子体型较胖,他是带着游泳圈跳入水中,并且在溺水者救上岸之后,运用课堂学过的心肺复苏知识,指导其家人进行心肺复苏抢救。

作为一种法律义务之外的社会责任担当,见义勇为未必是侠客式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不是红灯停、绿灯行之类的交通规则。见义勇为不仅要求当事人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充分的勇气,还要求当事人具备充足的体力、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素养,这恰恰是未成年人所缺乏的。在今年夏天发生的多起孩子溺亡事件中,就有一些孩子因为不懂得如何进行施救落水同伴,盲目下水导致自己也溺亡的悲剧。

在新版的《中小学生守则》中了删除了“见义勇为”,提出了“会自护懂求救”,但这并不是让未成年人遇到突发事件消极观望,避而不见、听之任之,而是要学会见义“智”为。去年,年仅15岁的上海高中生盛晓涵“教科书式”施救方式,成功将一位在路旁突发疾病的老伯,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出手救人,仅有热心或书本知识是不够的。生死攸关的瞬间,盛晓涵动作不走样,还能被称为“教科书式救人”,是来自于平时的专业技能培训。

对于学校和家长来说,要尽力避免教育孩子们去承担他们并不胜任的事情,尤其是避免他们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而是要更多地教育他们摒弃甘为看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通过一系列同龄人出手相救的实例,指导他们如何合理进行施救,并根据自己掌握的知识和能力,有所为有所不为。

人的风貌,往往就体现着的一座城市的特质。让孩子多学些见义“智”为,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感受到人人都是软实力,人人都能成为这座城市的“正能量担当”,把无形要素转化为有形力量,让更多人对这座城市“既崇尚人人奋斗出彩、又体现处处守望互助”的特质产生共情共鸣。

方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