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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B车主赶紧办这个手续!9月30日起,可免于处罚

由 问成风 发布于 综合

沪 苏 浙 皖

四省市

电子驾驶证、行驶证

9月30日起

将正式实施互认!

实施后,交管部门对随车未携带纸质驾驶证、行驶证,仅出示电子证件,核查后状态正常的,对“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出台背景

9月12日,沪苏浙皖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 。

电子证照互信互认是长三角“一网通办”工作的重要内容。

《合作共识》从电子证照的互认应用业务、管理、技术等层面规定了9项内容。

从业务层面,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制定电子证照互认应用业务配套规则;

从管理层面,深化电子证照数据治理、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加强电子证照安全制度建设和授权管理、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归档;

从技术层面,建立电子证照相对统一技术标准、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

这意味着

领取“电子证照”以后

不仅在我省范围内

在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

也依旧可以用

再也不用担心

忘带驾驶证、行驶证了

电子驾照如何申领

还未领取“电子证照”的驾驶员,可登录“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我的”页面选择“我的证照”,进入页面后点击“添加”,选择“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行驶证”,选择后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温馨提示

1、目前,认可的电子证照出示渠道主要为一市三省官方政务服务APP: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

2、驾驶人只能出示本人的电子驾驶证和本人名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3、由于数据同步原因,部分用户暂无证件信息,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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