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重大进展!质疑美国和汇丰有意误导,加方法院接受孟晚舟律师提交证据

由 哈爱朵 发布于 综合

温哥华当地时间29日晚,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法官希瑟·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作出一项裁定,驳回孟晚舟引渡案检方(加方)律师的一项申请。这项裁定意味着,法官认为美国提供的“案件记录”中可能存在“故意遗漏证据”或者“重大证据遗漏”,因此可以被列为申请终止对孟晚舟引渡的理由之一。

孟晚舟 资料图

孟晚舟引渡案的审理目前进入了第二个阶段,也就是审理美加两国政府对孟晚舟的逮捕和引渡申请是否存在滥用司法程序的问题。孟晚舟的律师用三个分支理由申请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分别是:第一分支,政治干预司法;第二分支,加拿大执法部门逮捕孟晚舟的程序违法并侵犯了她的宪章权利;第三分支,美方提供的证据存在重大遗漏。此前,法官已经接受了第一和第二个分支。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检方律师认为第三个分支不成立,因此申请法官驳回。但是现在,这三个分支都被法官接受,就意味着孟晚舟的律师有了更多的证据来要求终止对孟晚舟的引渡。

一般引渡案件中不会采纳被引渡人提供的证据,但是,法官选择接受被引渡人的部分证据,表明法官对美国提交的用于支持引渡要求的“案件记录”内容的可靠性存在重大疑问。

今年7月,孟晚舟律师团队向加拿大法院提交了第三分支相关证据,包括孟晚舟向汇丰银行讲述的PPT、华为与汇丰各层级管理人员的邮件往来以及美国法律专家的证言。这些证据足以证明,美国的《起诉案件记录》对汇丰提交的PPT“断章取义”的表述,可靠性存在重大疑问;此外,汇丰各层级管理人员始终清楚华为与Skycom公司之间的关系,汇丰声称只有基层员工知晓的表述并不是事实。

此前,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向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高等法院提交了一份备忘录。备忘录显示,美国司法部提交的用于要求引渡的《起诉案件记录》中,指控孟晚舟的唯一关键证据是由汇丰银行提供的;但是美方对这份证据的总结遗漏了重大信息,甚至存在故意误导的行为。

备忘录还指出,汇丰银行因其自身的违法行为,与美国签署了一份《暂缓起诉协议》(DPA)。2013年,孟晚舟在香港向汇丰银行的一名银行高管做了PPT演讲,这份PPT此后被汇丰转交给美国,并成为了加拿大法庭认为孟晚舟欺诈汇丰银行的依据。美方的《起诉案件记录》还指出,汇丰银行的“初级”员工清楚华为与Skycom公司之间的关系,但是又说汇丰银行的高级管理者对此并不清楚。孟晚舟的律师认为,这一说法是难以令人置信的,律师团队将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这是“重大不实陈述”。

人民日报曾发文称,公开证据表明,所谓孟晚舟案,完全是美国炮制的政治案件。汇丰银行参与构陷,恶意做局、拼凑材料、捏造罪证,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央视新闻、人民日报、环球时报

流程编辑:u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