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轩

事关每个西吉人!“查人”又“查房”……

由 费莫白竹 发布于 综合

“在此次人口普查中,不仅要全面了解人口情况,还要了解住房情况。”针对为何要将“查人”与“查房”同步进行,10月4日,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介绍说,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区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全区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

此次人口普查中,还彰显出4个新的特点。首先,是普查内容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这是普查内容最核心的改变,依据公民身份号码,将普查登记数据与部门个体数据进行比对,解决现场登记中人口的漏报问题。对于提高数据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是将全面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数据采集手段由以往普查的使用纸表登记,改为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个人智能手机)登记,登记后实时直接上报数据,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数据质量。

再次是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随着公民隐私保护意识的增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问”的情况更加多见,争取普查对象配合的难度在加大。这次普查增加了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为普查对象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最后是加大对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

这次普查还将运用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开展比对核查。在户口整顿基础上,使用卫健、民政、教育等更多部门行政记录数据作为普查登记的参考,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针对普查获取的资料会不会被泄露一事,自治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统计局总经济师侯运红表示不会,人口普查将自始至终坚持依法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9条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33条规定,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普查员签订保密协议,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也欢迎广大公众对人口普查工作进行监督。”侯运红说道。

来源:宁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