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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保护”有你有我

由 端木泰华 发布于 综合

2021年5月31日,最高检会同全国妇联、关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最高检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2021年10月29日,最高检等部门接续发布《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其主要内容被新出台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吸收。

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正式施行。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提出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此前,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主持召开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两法”座谈会。

2021年9月2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第四次到北京二中,以《“六大保护”呵护“少年的你”》为题讲授法治课。截至2021年9月,全国有3.9万余名检察官在7.7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较2020年增加6000余名。

2021年10月25日,最高检联合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的通知》,在80个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

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职尽责,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的普遍性、系统性、源头性问题。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