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发布会,让环评市场的整治再次受到舆论关注。
7月21日,在生态环境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环评司司长刘志全介绍,从全国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情况来看,虽然环评文件粗制滥造、弄虚作假属于个别情况,但性质极其恶劣,对环评制度公信力的损害十分严重。
他表示,去年以来,生态环境部指导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常态化监管,已将存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等问题的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
据刘志全介绍,生态环境部已对在环评信用平台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下称环评师)进行全面排查,对8000多家环评单位和14000多名从业环评师做到一家一家过、一个一个查,坚决清理不具备技术能力的“空壳”环评公司和存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环评师,以及诚信档案基础信息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人员。目前,各地正在抓紧完成处理处罚工作。
环评乱象与“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师等密切相关。环评行业因何滋生出大量“空壳”公司?又因何挂靠成风?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对此大清理后,会给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5月16日,北京密云水库水质监测船上,工作人员进行上层水体取样。图/IC
泛滥的“空壳”公司
刘志全表示,环评作为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确立为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环评法律制度体系不断优化完善,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监事长王灿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环评资质取消以后,环评机构准入的门槛大幅度降低。在此背景下,一些人一哄而上,注册了大量环评公司。但是,公司中又没有实际执业的注册环评师,许多公司就成了“空壳”公司。
王灿发认为,对于“空壳”环评公司的清理,阻力不会很大,因为现在这类公司基本上都不是政府创办的。但是,在清理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困难。比如,有的环评师会在多家环评公司兼职,挂靠在多家公司,环保部门去清理时,对这些关系进行梳理查证时会占用很多时间。
此外,在清理时,环保部门没有干涉企业经营的权力,所以只能去查公司的环评报告,看看是哪个环评师签的字,但即便签字是真的,报告却不一定是该环评师所做。在此背景下,环保部门识别真假时存在一定难度。
2022年6月2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举办六五环境日法制主题活动暨会员日活动。在该活动上,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环评制度改革以来,环评机构数量增长了5倍,而环评师的数量只增长了5%,第三方服务企业整体上呈现小型化、分散化的特点。一些企业守法意识淡薄,环评报告粗制滥造、造假等问题时有发生。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蔡春霞在该活动上说:“环评对我们公司来说是传统优势领域,我们从2003年开展环评业务至今,环评市场的风风雨雨,我们都亲身经历了。如今环评市场的乱象,确实令我们这些老环评人非常痛心。”
蔡春霞称,环评资质管理的年代,环评单位不到1000家。环评资质取消后,时至今日,环评机构在注册平台8281家,50%以上的单位都只有1名环评师。环评从一个技术活变成了“准入门槛低,谁都能干”的工作。
向春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注册这些公司不违法,一些人注册后,把环评师放里面,公司就可以执业。一旦出现问题(比如被环保部门查处,被人举报等),他们就马上将其从生态环境部的环评信用平台上注销,把环评师放到其他公司, “我们了解到,有的人甚至同时注册了数十家公司”。
他称,对一些人而言,注销一家公司没有多大的影响。如果环评师没有被通报禁业,就意味着其还可以到另一家公司继续执业。
他举例称,今年6月,绿网发现山东潍坊市高新区一家公司的环评报告造假明显,其中文字、图片等都涉嫌抄袭自外地的环评报告,“我们举报后,他们就把公司从环评信用平台注销了”。
向春说的上述公司为山东方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6月17日,该公司发布了《奎聚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绿网通过查阅环评报告发现,该环评报告多个章节出现了潍坊市临朐县、青岛市平度市、潍坊市安丘市等地的信息(与本规划环评无关)。
该环评报告通过将关键字替换为“昌邑市”“奎聚工业园区”等方式“移花接木”,还抄袭了临朐县东城街道高端铝加工产业园、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包装产业园等环评信息。
《中国新闻周刊》从潍坊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7日致绿网的一份信函中看到,目前该局已成立调查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
“能不用自己名字就不用”
向春称,环评师在哪个公司就应该在哪个公司执业,在制定环评文件时,要实地调研、出席审批会、写报告、签报告等,这样资质才和实体相符。所谓“挂靠”,是指环评师把自己资质,挂到他人公司名下并收取相关费用,来满足公司的合法性。
虽然后续的相关环评文件,也出现了该环评师的签名,但实际上,其并不在该公司执业,也并未实际参与文件的制定工作。
挂靠的环评师通常不在该公司上班,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这种行为,如同人在他地,只需要影子出现在环评公司里,因此也被比喻为“影子环评师”。
在取消对环评机构资质要求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各地环保部门下属的环科所、环科院在环评机构中最为红火。这些单位的环评师专业性强,与环保部门关系密切,能够获得更多环评业务,也更容易通过。2015年3月 ,原环保部要求这类人员在2016年底前“脱钩”。
向春表示,此前环科所、环科院等和环保局看似是两个单位,但关系密切,很多甚至在同一栋办公楼上班。有的环科院院长下一步可能还担任环保局副局长。在这种背景下,通过改革,将环评审批权下放,让更多人参与进来,有利于环评更加透明,激发市场活力。
他说,“放开审批权是大势所趋。但放开后,后续的监管要及时跟上,否则还会滋生乱象。”
他举例称,2021年,他们通过查询环评信用平台数据分析,发现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叫靳某某的环评师,在短短4个月(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2月2日)内,竟然编制了1604份环评文件(63份报告书和1541份报告表),涉及的项目所在地遍布山东、广东、江西等25个省份。
向春称,一份报告书少则数百页,多则上千页,要做一份报告,环评师必须去现场勘查,要涉及水质、土壤、大气等数据的计算统计等,还必须有项目周边公众的意见调查反馈等,这些信息的收集都要花很长时间,“一名环评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1600多份环评文件是违背常理的”。
对此,《中国之声》评论称,做一份环评报告书一般需要数月,做一份报告表也得花7至10天。出现上述事件,一方面,可能是环评师出借自己的职业资格证书给没有持证环评师的机构做项目,然后自己在报告上签字,可能连内容都来不及审核;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批量生产、粗制滥造任意粘贴了其他项目的环评报告。
2021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经与全国环评审批系统数据比对,该单位填报的环评文件大多数尚未报批,将对这1604份环评文件中已经报批的文件,全部进行复核。如果发现存在环评质量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国新闻周刊》查阅环评信用平台发现,目前靳某某在该平台已处于注销状态。
广东一位环评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所在的环评公司做项目时,也经常找别人挂靠。通常情况下,一个项目做完后,后续会遇到各种执法检查,如果项目有问题,就可能被处罚。
他说,“花点钱用别人的名字做环评报告,即便后续有问题,处罚也是处罚别人。我周围很多环评师做报告时,也是能不用自己的名字就不用。”
这位环评师还透露,有时因为知道不作假没法通过环评,所以才挂靠。他举例称,广东已经禁用高挥发性油漆、涂料。因此,一些想继续使用这类油漆、涂料的家具企业就没法通过环评,“这种情况下,我们为这类企业做环评报告时,也不想签自己的名字”。
他透露,一些名气比较大的环评师不会随便让人挂靠,愿意被挂靠的多是些注册不久的新手。挂靠费用相差也很大,价格区间在几百元到几万元不等。“一个报告表通常几百元,一份报告书少则几千元,多则几万元,甚至更贵。”
2019年,《经济导报》的一篇文章称,孙某某就是“挂靠一族”,他的环评师资格证已经在一家企业挂靠了两年,当初签订的是3年合同,合同约定企业支付给他12万元出借费,每年4万元,分3次打款。
蔡春霞说,现在的年轻人不愿意考环评师,觉得风险很大,也滋生了环评师挂职市场的繁荣,(挂职费用)从原来的一年5万,提高到现在的10万以上。
太原市一位环评机构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从环评公司的角度来说,省钱是挂靠的直接动力,“如果挂个证,我每年花五六万元就够了。但要是聘环评师来正儿八经工作,没有10万请不来。为了省钱,不少环评机构都会采用挂靠这一招”。
环评造假因何入刑难?
有评论称,挂靠现象对行业的发展后患无穷。一方面,环评机构通过经济手段轻易获得了人员证书,弱化了对人员能力的培养,严重影响环评文件质量,不利于行业发展;另一方面,环评工程师被明码标价,通过考试获取了证书,却不参与环评工作,基本不具备实际工作能力,造成有证书无能力的情况,不利于行业进步。同时,挂靠证书、伪造签字等行为严重影响环评诚信,不利于行业规范。
事实上,对存在挂靠等行为的环评师进行整顿,由来已久。
2014年3月3日,原环保部就发文指出,环评机构在环评专职技术人员管理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对于隐瞒个人情况、虚报本人全职工作单位的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纳入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系统。
同年7月30日,原环保部发布相关《通知》,要求对住所所在地位于北京、河北、吉林、福建、江西、河南、贵州和陕西的285家环评机构进行抽查,抽查内容中就涉及“检查环评机构是否存在外单位挂靠人员”。
《中国新闻周刊》梳理相关通报发现,被查处的环评师多被处以通报批评、失信记分、注销登记等处罚。
2014年7月31日,原环保部通报了31家环评机构共62名环评师存在挂靠情况。这些环评师均被注销登记,同时被通报批评并记入环评诚信信息系统。
通报显示,上述62人多来自环保系统、高校等,例如环评机构河北辐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环评师胡某明,工作单位实为河北省环保厅;湖北天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姚某兵等3人,均来自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丹东轻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李某云,工作单位为辽宁大学。
有评论称,环评挂靠尤其是公职人员的挂靠行为,使得环评制度中的编制和审批人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严重扰乱了环评制度,丧失了环评的公信力和有效性,如果任由其发展,将会使通过环评的项目也存有极大的环境隐患。
在地方上,对这类环评师的查处也多次见诸报端。如2022年4月,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14名存在挂靠行为的环评师,该局对相关环评师和环评单位予以失信记分。
事实上,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修正案(十一)》(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文新增了生态环境领域的内容,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弄虚作假”首次纳入刑法定罪量刑。
其中明确,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环境影响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为何该法施行一年多来,至今鲜见相关违法者因此获刑?
向春表示,这其中涉及环保执法人员执法意愿和执法水平的问题。比如,在这类事件中,执法人员往往存在取证难、检测难的问题,环保部门的证据要求和公安的证据要求也有较大差别。
在7月21日的发布会上,刘志全强调,部分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主动担当作为,针对故意提供虚假环评文件且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正在积极推动有关司法实践。下一步将对涉嫌环评造假的违法犯罪分子予以严厉打击。
王灿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追究刑责的过程中,主要困难体现在事实认定上。比如一些环评弄虚作假的行为并不明显,认定起来难度较大。此外,还涉及对“情节严重”的认定上,究竟什么样的情节算是“严重”,这也给环保部门在执法时增加了困扰。
他认为,环评工作应形成事前预防的机制,不能等出了问题之后再去查。对于环评的管理,降低门槛,减少官方色彩是必要的,这样可以激发市场活力,但也容易产生一些新问题,也增加了大量“空壳”公司和挂靠环评师。
“所以,现在应该总结实践中出现的经验和教训,健全和完善环评制度的立法,对做环评工作的单位,制定相应的资质要求。”王灿发说。
(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