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拍卖也玩起“一元起拍”
据宁波海事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宁波海事法院发布(2020)浙72网拍46号拍卖公告,对“浙嵊渔运80555”船一元起拍。
据宁波海事法院发布,为提高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的处置效率,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宁波海事法院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查证与处置工作指引》《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在全国先试先行,将“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网拍新规则,大胆适用于船舶拍卖,如无悔拍等特殊情况,一次拍卖即可成交,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这也是全国第一个适用一元拍的船舶处置案例。
王某某系从事渔业捕捞的渔民,为非法控制1591、1592海区等海域的捕捞作业,其伙同陆某某、柴某某、夏某某、许某某等人出资建造了违规加装发电机组及渔捞起重设备的“浙嵊渔运80555”渔运船,用于看管海区、驱逐其他作业渔船。
2017年至2019年期间,王某某伙同他人成立渔业合作组,对组内船舶强行收取“买水位”费用,对组外船舶通过“打手船”强行驱赶,霸占公共海域,为非作恶,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行业及社会影响。
2020年7月,王某某被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浙嵊渔运80555”船作为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随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委托宁波海事法院拍卖“浙嵊渔运80555”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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