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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 南宁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分心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其中,仅东葛路青秀万达广场前路段,一个多小时就查处骑车时手中持物违法行为14起。

2日,南宁交警部门在东葛路、朝阳路、民族大道等重要路口路段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当天上午10时50分,南宁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东葛路青秀万达广场附近路段设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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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叫停违法车辆进行检查。图片均由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游拥军摄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年轻男子从东葛滨湖路口骑车过来,不时低头刷手机,此时车来车往,令人不禁捏一把汗。民警见状,立即将该男子拦停,并根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其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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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整治电动车违法驾驶现场。

民警又先后将多名外卖小哥拦下来,他们均存在骑车时手中持物的违法行为。

其中,一名外卖小哥还因驾驶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共被罚款100元。“一边骑车一边抢接单,太危险。”民警当场给外卖小哥上了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外卖小哥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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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外卖小哥骑行时手持物行为进行查处。

短短一个多小时,民警在该卡点查处骑车时手中持物违法行为14起,不戴头盔96起,以警告和罚款相结合的处罚方式,对骑手进行了教育。

记者采访发现,不少骑手存在误区,认为只要骑车时不打电话,就不会有危险。对此,民警称,根据相关规定,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双手不能离开车把,如骑车时手中持物,将被视为分心驾驶行为,被处以20元至50元不等的处罚。

警方提醒,分心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如需要接听电话或查看信息,可以把车停放在安全区域,再使用通讯工具,这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3月2日,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电动车驾驶人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66起;电动车驾驶人驾车时手持物品违法29起;电动车驾驶员驾车时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208起;此外,南宁交警部门共查处非机动车其他违法行为3886起。

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 见习记者 游拥军

来源: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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