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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阿玛尼”高定店竟涉嫌商标侵权?店主:我被诈骗了!

由 时爱兰 发布于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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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那些事儿#

  关于查阅无故拖欠代理费的境外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客户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精神,积极主动做好会员服务,更好地发挥协会职能,2019年8月以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持续向会员单位征集境外合作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客户无故拖欠我方代理费事宜相关信息,以便我会会员单位在处理涉外业务往来时进行参考,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名单刊登于协会网站会员中心栏目,敬请会员登录查阅。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

  2020年5月11日

  (来源: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网站)

  #企业知产那些事儿#

  “阿玛尼”高定店竟涉嫌商标侵权?店主:我被诈骗了!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线上公开开庭审理了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乔治·阿玛尼有限公司(米兰)瑞士门德里西奥分公司诉北京丽衣天下商贸有限公司、北京斓峰轩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芙蓉坊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原告诉称:ARMANI品牌及注册在第25类“服装、鞋帽”商品上的第G655416号“ARMANI”商标(简称涉案商标)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达到驰名的程度。

  被告作为服装行业的从业者,在知晓ARMANI品牌和涉案商标系原告所有的情况下,未经许可在其提供的第40类“服装定制”等服务、相关交易文书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等过程中使用“ARMANI”、“阿玛尼”等标识,用以标明虚假的服务来源,意图使相关公众造成误认和混淆,具有故意攀附ARMANI品牌良好声誉的主观恶意。

  此外,被告还声称一位名为杨某的女士为“意大利著名服装奢侈品牌阿玛尼首席设计师,受到乔治·阿玛尼先生亲笔授权,成为阿玛尼大中华区高级定制总负责人”。被告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对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以及虚假宣传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其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在媒体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辩称:被告系受到诈骗而实施的被诉侵权行为,主观上不具有侵权故意。原告起诉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要求赔偿,不符合刑事案件的赔偿程序要求和公平正义原则,其应向杨某提起诉讼主张损失,而不应针对刑事案件受害人,即本案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故请求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

  经查,所谓的“阿玛尼首席设计师”杨某于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间采取虚构Emporio Armani品牌设计师身份,伪造Armani及公司授权书等方式,与本案被告一签订合作协议,先后从本案三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处骗取人民币250余万元。2018年1月23日,杨某主动投案。2019年,杨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经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姚俐衡)

  蛋壳公寓正式回复App遭下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与苹果公司积极沟通

  针对“蛋壳公寓App下架”一事,5月11日下午,蛋壳公寓正式解释原因,是由于某美国软件公司向苹果应用商店投诉,质疑蛋壳公寓App有2张供应商提供的图片使用其软件制作,未得到有效授权,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蛋壳公寓官方对经济观察网表示,“App下架和公司资金状况没有关系,所以决定再发一个正式声明。”

  蛋壳公寓称,在收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就找到相应供应商,立即从App上删除了图片。同时,蛋壳公寓表示,公司制作、编辑使用的都是通过合法途径采购的正版软件,App中现无任何侵犯知识产权的图片、照片或内容。

  目前,蛋壳公寓也正在与苹果公司积极沟通,确保其能够结合事实作出正确的判断,尽快在苹果应用商店中重新上架蛋壳公寓App。公司也会再次严格内部审核流程,不会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图片。(来源:经济观察网 记者:陈秋)

  “听音识剧”是创新还是侵权?法院一审判决:侵权!

  上海箫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箫明公司”)因开发运营的“飞幕”APP中提供了“听音识剧”功能,被依法享有《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佳韵社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听音识剧”功能是在用户播放相应影视剧、电影作品的声音时,该功能可以识别并播放对应作品的片段。

  原告西安佳韵社公司诉称:被告在其运营的“飞幕”手机客户端平台,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我的团长我的团》的在线播放业务。原告拥有涉案作品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的行为未经原告授权许可,即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涉案作品。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被告上海箫明公司辩称:首先,其提供“听声识剧”服务以及为用户提供影视剧信息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飞幕APP提供的“听声识剧”服务,是用户向APP输入声音,APP使用AI音源智能识别系统,为该用户展示音源来源的影视片段,该片段时长不超过1分钟。在功能和目的上,被告提供的“听声识剧”服务是向不熟悉影视作品的用户介绍影视作品,并使其知晓该影视作品名称并了解输入音频所对应的1分钟片段,并非提供在线播放业务,用户可以就该片段学习、点评并形成笔记。实际有利于涉案作品的推广与传播,且1分钟占比极低。其次,APP平台无法向用户直接提供电影片段,需由用户以其他设备自行播放相关影片,以此提供播放声源。因此,“听声识剧”提供的片段并不影响该用户在其他播放平台的观看,“听声识剧”服务无法达到免费在线播放的效果,不会影响原告应得的收益。此外,其APP是创新业务模式,应当得到支持。APP的目的是助力影视观众审美升级,让用户轻松截取影视剧中内容,生成短视频来记录观点,符合年轻人的交流习惯和方式,法院应当给予创新型产业发展提供客观条件。

  庭审中,合议庭结合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就被告提供涉案作品的“听音识剧”功能以及用户使用该功能后的后续行为性质作为本案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细致的审理。

  法院审理认定:被告在其运营的APP中提供“听音识剧”功能,包括两部分行为:一是以每分钟为单位对涉案作品进行剪辑,并将剪辑后的片段上传至服务器中,被告通过网络用户播放的声音,利用涉案APP中识别技术,从服务器中抓取并播放对应片段;二是就抓取播放的片段,被告向网络用户提供发布于其APP中不同栏目的功能,供他人浏览观看。法院对于这两种行为分别予以评价。

  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其中对于“提供作品”而言,是指通过上传到网络服务器、设置共享文件夹或者利用文件分享软件等方式,将作品置于信息网络中,使公众能够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下载、浏览或者其他方式获得。换句话说,“提供作品”并不是以实际提供了多少作品为判断依据,而是以提供作品的可能性为准。

  本案中,被告将涉案作品剪辑并上传至其服务器中,供网络用户查找、在线播放;在与网络用户提供的声音进行对比后,向其提供上述作品中时长一分钟的片段。上述行为,虽然针对网络用户的每次识别行为,仅提供一分钟的片段,但实质上已经将涉案作品置于网络服务器中,供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通过被告APP获得涉案作品。因此被告行为构成侵权。

  网络用户通过“听音识剧”功能查找并在线播放涉案作品后,可以另行选择发布于被告设置的不同栏目中。那么已发布的内容,公众是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在线浏览、获得涉案作品。被告也未提交证据证明作品的片段是用户上传。因此,被告视为作品片段的直接提供者,同样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关于被告辩称提供的只是涉案影片的1分钟片段,无法表达完整的情节,仅是为了评论、介绍作品。但是如前所叙述的,被告将涉案作品置于向公众开放的网络服务器中,虽然可能一次播放的片段只有1分钟,但复制、再现涉案作品的性质没有改变,整部涉案作品的任何一个节点均可被识别并播放。此行为已经影响了作品的正常使用。故其抗辩,法院不予认定。

  一审判决结果,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0元。(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方淑梅 柴榕翔 供稿:北京互联网法院)

  喜茶:我把你当对手,你竟然想当我兄弟

  2020年4月2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过“云法庭”一审审结了“喜茶兄弟”商标无效宣告案,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涉案商标作出的宣告无效裁定并无不当,驳回了原告梁某的诉讼请求。

  诉争商标

  引证商标一

  引证商标二

  原告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诉争商标为中文“喜茶兄弟”,引证商标一、二均为中文“喜茶”,诉争商标已完整包含引证商标,且诉争商标在“喜茶”后增加“兄弟”二字亦未形成明显区别于引证商标的特殊含义,已构成近似商标标识。

  鉴于原告明确表示对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属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不持异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予以确认。以上商标若允许其共存于相同或类似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在施以一般注意力的情况下,认为诉争商标与二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来源于同一主体,或属于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从而产生混淆误认。

  故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已违反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之规定。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被诉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来源:知产北京 作者:朱玲 审一庭)

  网上介绍书画名作侵权吗?法院提示:需谨慎审查避免侵权

  马某某于1984年创作完成《鹅鹅鹅》工笔画,再现了野花丛中由近及远的23只伸长脖颈、舒展翅膀的冰清玉洁的白鹅。但是,马某某发现经营字画买卖的某工贸公司网站,在2016年发布了文章《金城——中国近代画家高清作品欣赏》,介绍了清末民初的著名画家金城的生平、履历,并展示了代表画作,其中一幅画叫作《白鹅》,与《鹅鹅鹅》在构图上高度相似。马某某认为该工贸公司在对《鹅鹅鹅》进行了临摹、篡改并署他人之名的基础上形成《白鹅》上传到网站,侵犯了其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该工贸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六十五万元。

  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马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原告诉称,其于1984年创作了《鹅鹅鹅》美术作品,并在第六届全国美展上被评为优秀作品,该作品享有巨大声誉,价值高昂。被告对《鹅鹅鹅》美术作品进行临摹篡改,并在赝品的落款中将作者标注为清末民初画家金城,使社会公众误以为《鹅鹅鹅》为清末民初画家金城的作品。

  被告未获得原告的许可,亦未支付报酬,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给原告本人及作品造成了重大损失和伤害,故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网络传播的涉案作品作者为清末民初的著名画家金城,该作品于2012年被收录于百度百科中,后在360个人图书馆等网络中广为传播,该作品在2007年广州迎春艺术品拍卖会中被公开拍卖,是真实存在的在先作品,原告创作的《鹅鹅鹅》不具有独创性。

  此外,被告负责人作为书画爱好者,出于欣赏金城及作品的原因,在浏览后进行了转载,分享该书画知识,并没有能力辨别著作权属,该转发行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也无任何过错,且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后立即删除了相关的内容,因此不应承担责任。原告不能仅凭被告的经营范围就认定被告进行了篡改、临摹,其各项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争议焦点:

  1.原告对其美术作品《鹅鹅鹅》是否拥有著作权。

  2.被告是否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经审理认定:在实质性相似的前提下,可以认定先发表的人是作者,享有著作权。《鹅鹅鹅》于1984年创造完成,能够体现独创性,属于美术作品。《白鹅》与《鹅鹅鹅》在构图上已构成实质性相似。通过举证,《白鹅》最早进入大家视野的时间是2007年的拍卖网站上,晚于《鹅鹅鹅》1984年创作、发表的时间。原告证据的证明力高于被告,故认定原告系《鹅鹅鹅》的作者,享有著作权。在介绍书画作品过程中,介绍者应对作品的著作权负有一定的审查、注意义务。原告并无证据证明被告直接实施了临摹、篡改并署他人之名的行为,所以被告并未侵犯马某某的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白鹅》对《鹅鹅鹅》构成实质性相似,因被告所介绍的内容存在著作权不属实的情况,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实质上为《鹅鹅鹅》的作品,侵犯了作者也就是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是,基于被告使用作品的方式仅为在网络上介绍美术作品,其上传的内容有一定来源出处,因此其不具有主观过错,仅承担停止侵权义务即可。鉴于其已经及时删除了图片,故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久久丫”诉“久久鸭”侵权,你吃的是正品鸭货吗?

  因认为“久久丫”商标被擅用,浙江顶誉食品有限公司分别将北京凯鑫悦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雷泽吾熟食店、北京华江新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隆尧县康庄路玲玲久久鸭食品门市、邯郸市永年区城区安伟鸭脖店以及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上述被告公司停止侵权、停止在提供服务或对外宣传时使用被诉商标、分别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万元至8万元不等。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该五起案件。

  原告顶誉公司称,久久丫成立于2002年10月,是源自武汉的传统美食。截至2008年底,遍布全国20多个城市,门店数接近1000家。顶誉公司经受让享有“久久丫”系列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经过长期的经营与宣传,已经在酱卤类肉制品、卤制豆制品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近日,顶誉公司发现,上述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店招、店内装潢、产品包装、宣传册等位置突出使用与涉诉商标近似的标识,并以顶誉公司名义销售侵权产品,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顶誉公司与上述被告之间从未建立任何合作关系,也从未授权其使用“久久丫”系列商标,前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损害了顶誉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分别提出上述诉请。

  目前,该批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海淀法院网)

  吉利申请“吉利网校”“吉利精品课”“吉利公开课”等商标

  天眼查专利数据显示,近日,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多项商标,包括“吉利网校”、“吉利公开课”、“吉利精品课”和“吉利大讲堂”等。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注册资本为9.3亿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书福,经营范围包括汽车的销售,实业投资,机电产品的投资,教育、房地产投资,投资管理,汽车整车、汽车零部件的技术开发等。天眼查股东信息显示,李书福为该公司大股东,持股91.08%。

  据中新网报道,早在1997年,吉利进入汽车行业便筹办学校。当时中国汽车人才匮乏,国产汽车要想有出路,就必须有强大的人才队伍作为支撑。吉利最开始筹办了“浙江经济管理专修学院”,后来发展为浙江豪情汽车工业学校、浙江吉利技师学院、浙江汽车职业技术学院三所全日制院校,截止2019年9月,已累计创办了8所院校,累计为社会培养15万人才。(来源:环球网综合报道 记者:陈全)

  #知产大省那些事儿#

  浙江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再部署

  多部门协作、省市县协同,严监管优服务、保安全促发展,切实抓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5月9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浙江省部署了相关工作,对与群众生命健康、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防疫用品、知识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整改、消除隐患。我省将正视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施策,“打、保、帮、推”多措并举,对口罩等防疫物资将严格监管,对侵权假冒的“低散乱”熔喷布生产小作坊,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记者从浙江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3月以来,浙江省深入推进打击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36件,查获问题口罩861.38万只,查获其他问题防护用品8695件,累计罚没1336.4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82件涉刑违法案件。省市场监管局还发布了典型违法案件6批次42件。(来源:浙江在线)

  《福建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印发

  日前,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福建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聚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以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为总抓手,加强政策供给,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激励功能,实现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福建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目标,针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梳理形成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监管、整合优化知识产权政务服务资源、提升知识产权业务服务便利化程度、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资源供给、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等8项举措。该工作方案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明确目标与责任,全面谋划福建省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主要任务和实施路径,确保政策落实落细,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明显增强。日前,省知识产权局将“放管服”改革工作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达产紧密结合,细化推出知识产权优质便利公共服务举措,积极降低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成本、维权成本和经营成本,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提供有效支持,促进福建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持续强化业务指导,推动全省九市一区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机制,做好改革成效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改革成果在更深程度、更大范围上惠及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为福建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贡献知识产权力量。(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吉林援汉医疗队结合临床完成“四大发明”:已申请国家专利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吉大一院)援助湖北医疗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完成了四项发明,在救治患者过程中发挥了独特作用。目前,这四项发明均已申请国家专利。

  记者近日在吉大一院了解到,四项发明分别是多功能防护面屏、一次性咽拭子采集装置、一次性气管插管用防喷溅隔离巾、增强型传染病专用听诊器。它们都是临床一线人员集体智慧的结晶。

  吉大一院副院长吕国悦介绍,该院驰援湖北重症救治医疗队于2月7日抵达武汉,在那里坚守了62天。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医护人员曾遇到不少困难。“发现问题后大家集思广益,最后通过医工结合的方式形成产品,迅速应用到救治中。每项发明从设计到应用临床均不超过10天,极大地降低了医护人员被感染的风险。”

  一次性咽拭子采集装置设计图。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供图

  吕国悦举例介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护人员除了需要穿戴常规防护服、口罩、护目镜以外,还需配备防护面屏以防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喷溅。“在疗区中,受救治仪器噪音、多层防护装备隔音等因素的干扰,医护人员在工作时听力严重受阻,语言交流也有障碍。”同时,由于长时间佩戴N95口罩高强度工作,也有可能导致医护人员出现乏氧症状。针对这些情况,医疗队快速研发出了多功能防护面屏。在保证防护的基础上,多功能防护面屏还具有语音交互功能、视频录像功能,并配备了氧气制造装置。

  医生使用多功能防护面屏工作。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供图

  一次性咽拭子采集装置也是医疗队结合临床实践创造的重要发明之一。“在救治患者的过程中,需要随时评估患者治疗情况,这就需要给患者采集咽拭子。在采集时,患者容易呛咳发生喷溅,导致在操作瞬间产生大量飞沫,增加医护人员感染风险。”参与一次性咽拭子采集装置发明设计的医生唐颖说。

  据介绍,这项发明就相当于用防护罩把病人的口鼻遮掩住,使采集者多了一层防护。“其实你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锅盖’,最开始设计的(直径)是15厘米,但后来我们发现20厘米的面屏直径更适合于患者。”唐颖说,整个面屏很轻便,不会影响操作的灵敏性。

  目前,包括一次性气管插管用防喷溅隔离巾和增强型传染病专用听诊器在内,这四项发明均已申请国家专利。吕国悦表示,未来这些发明不仅可以应用于普通临床,还可以在传染病防治、重大公共卫生灾害中继续使用。(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孙博妍)

  重庆4所高校设立首批版权基地

  5月9日,重庆市版权研究基地授牌仪式在重庆师范大学举行,4所高校院系获得首批“重庆市版权研究基地”授牌。同时,首届重庆高校“版权杯”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也正式启动。

  据了解,为构建版权现代治理体系,提高版权创造、保护、运营、转化效能,重庆市版权局决定在重庆师范大学新闻与传媒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重庆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等4所高校院系设立重庆市版权研究基地,以鼓励支持相关院校充分发挥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聚集优势,在版权理论研究、版权产业统计、版权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

  仪式上,获授牌的4家基地共同签署了《重庆市版权研究基地协同创新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4家基地将联合开展版权领域政策法律研究和相关咨政服务;协同开展版权相关领域和交叉学科的学科研究;共同开展版权行业相关培训与人才培育合作;联动搭建重庆版权领域交流平台。

  当日,由市版权局、市教委主办,重庆师范大学等单位承办的首届重庆高校“版权杯”文化创意设计大赛也正式启动。(来源:重庆日报)

  #海外知产那些事#

  美国专利商标局上线知识产权市场网络平台Patents 4 Partnerships

  5月4日,美国专利商标局上线了全新的知识产权市场网络平台——Patents 4 Partnerships。通过该平台,用户可轻松搜索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专利信息和已公开的专利申请。通过发布有授权意向的专利信息,该平台旨在为自愿专利授权和各关键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动商业化提供便利。

  目前该平台主要涉及新冠肺炎防治、诊断相关产品和技术。未来将涵盖更多技术领域。用户可使用关键词、发明人姓名、被许可人和许可日期进行信息检索。该网站的内容均来自公共资源,包括美国专利商标局、联邦实验室技术转让联合会、AUTM创新市场、大学和其他联邦机构。

  具体内容参见:https://www.uspto.gov/about-us/news-updates/uspto-launches-platform-facilitate-connections-between-patent-holders-and

  Patents 4 Partnerships网址如下:https://developer.uspto.gov/ipmarketplace/(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作者:盛晗煜)

  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提醒人们警惕欺诈活动的泛滥

  近期,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表示,利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新冠肺炎”)大流行而实施的欺诈活动有了显著的增加。

  最常见的欺诈形式是通过通讯应用程序(例如Telegram和WhatsApp)来发送推广信息,以推动捐赠、在线购买商品和服务、众筹以及推销赚钱产品等活动。

  乌兹别克斯坦知识产权局还指出,这些欺诈消息的主要目的是向通信设备发送恶意软件。许多欺诈信息和渠道经常会通过使用相关标志以及其他品牌资产来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侵犯了人们的知识产权。(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