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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香港国安法强调法治原则 为平衡国安和人权提供依据

由 汤生 发布于 综合

中新社北京7月4日电 (记者 杨程晨)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4日在一场视频会议上表示,香港国安法强调的法治原则,为维护国安和人权保障达到平衡提供了依据。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当天举行圆桌论坛“港区国安法:平衡自由与安全”,韩大元发言主题为“寻求平衡:国家安全与人权”。

他认为,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不能盲目乐观,不要以为有此法律,香港所面临的问题都能解决;也不能过于悲观,其实施不意味香港引以自豪的法治便处于危机状态。“我们应该从客观的、理性的立场看待香港国安法,在法律文本和我们信仰的法治价值上达成一些共识。”

韩大元说,国家安全和人权保障是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面对的重要问题,当前正经历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世界带来许多挑战。我们如何既分享自由同时保持秩序,从宪法角度看,二者的价值是平等的。面对不确定性和风险,现在谈论国家安全和人权理论时要有基本判断,其中哪些能够适应这个时代要求,哪些需要进行反思及调整?

他续指,香港国安法对于维护国家安全的规范较多,其中同时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也是来自于宪法的规定。他列举法律文本中多次出现的自由、人权、权利等词汇,内容涵盖无罪推定、不溯及既往等。一旦国家安全和人权之间出现张力,如何去消解?他提出,文本第5条所强调的法治原则,可为国安和人权的平衡提供依据。

“国安法实施最大的挑战就是人权(保障)与政权安全的平衡问题。平衡的标准主要仰赖于司法实践。”韩大元分析,言论自由等在基本法下所享有的精神自由于此法中有保障程序和制度性安排。言论自由即使在与国家安全的价值平衡中受限,这种限制也是基于严格的比例原则的。

他说,基本法确立的司法独立是国安法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安全与人权的平衡,基本法已提供了独特、有效、合理的解释机制,即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及授权。香港国安法执行过程中,发挥好解释的功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制度安排作用。安全与人权的平衡是动态的,最终要达到保护法治社会核心价值的目标。

香港国安法的制定不容易,实施也会遇到不同难题。韩大元提到,国安法已生效,法律文本应受到尊重并认真对待,社会各界应在文本基础上建构理性的对话平台。任何一部法律都不是完美的,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需要不同主体的智慧、包容与耐心,我们对此需保持信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