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金牛政法论坛”举行 关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人民网8月13日电(郭莹)2018年10月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针对此项改革,政法机关应如何构建新的工作机制?如何通过改革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今天举行的第三期“金牛政法论坛”上,来自来自省、市、区三级政法机关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对此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效率
“快车道”推进案件繁简分流
“一起盗窃案件,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到法院宣判,历时仅8天,开庭仅用6分钟……”论坛现场,来自金牛区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对该院办理的四川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了介绍。
“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是施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之一,在《刑事诉讼法》修订前,金牛区检察院是参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神开展相关试点工作的试点院之一,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系统谋划和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为提高办案效率,金牛区检察院成立了8个专业化办案团队实行“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在案件快速办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工作文书和内部审批流程,采取 “多集中”案件办案模式;将认罪认罚启动程序前移至审查逮捕环节,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认罪认罚案件快速移送审查起诉等工作机制。
近年来,金牛区检察院对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85件认罪认罚案件,均在10日、15日内办结,刑事案件平均办案期限下降15天。新冠疫情期间,该院办理的全区首例涉疫诈骗案从受理审查逮捕到提起公诉仅用了72小时。
关键词:公平
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参与率达100%
2017年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参与比例为21.02%,2020年为92.02%——今天的论坛现场,一组数据引发关注。
据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自愿认罪,且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前提。但因法律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及提出的量刑建议有疑虑,引入律师能有效消除疑虑,保障其知情权。
然而,在办案过程中,部分人员并未委托辩护律师,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论坛上,金牛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局与金牛区检察院已建立起值班律师每日值守制度,由值班律师为愿意认罪认罚但无辩护律师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据相关统计,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见证具结435人次,参与率达100%。
金牛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值班律师不同于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属委托的辩护律师,没有充分的阅卷权,探索证据适度开示制度,是为了让值班律师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发布专业意见。数据显示,2019年12月以来,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金牛区检察院共采纳值班律师、辩护人意见629条。
结合“捕诉一体”改革,金牛区检察院充分利用逮捕后到审查起诉前这一诉讼期限,对于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在十日至一个月内移送审查起诉。
关键词:公正
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
有专家指出,刑事诉讼程序重心的前移,使得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进一步凸显,检察机关的主导责任该如何发挥?论坛现场,与会代表进行了研讨。
金牛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到目前为止,金牛区检察院不捕不诉案件无一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复核;起诉的383件认罪认罚案件无一撤回起诉和无罪案件。
在规范量刑建议方面,金牛区检察院细分细化类案量刑标准,升级量刑建议智慧辅助系统,以准确提出主刑、附加刑、刑罚执行方式。近年来,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达87.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1%,同比分别上升了49.96%和4.95%。
“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促进社会和谐、减少社会对抗的价值功能,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责任担当,敢用善用不批捕权、不起诉权。”论坛上,此观点一经提出,就受到了在场代表的广泛认可。
据悉,截至目前,金牛区检察院已对46名犯罪情节较轻的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比上升5.48%。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职权或申请及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32人均未出现再犯罪和妨碍诉讼情形。
不仅如此,金牛区检察院聚焦办案关键风险点,强化同步监管和事后监督,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羁押必要性审查、有重大影响案件审查逮捕听证、不起诉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