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走形式?通报处理
7月16日记者获悉,锦州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刹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将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黑山县新立屯镇东关村二组组长李静坤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李静坤负责新立屯镇东关村低保户经济及人员变动情况上报工作。该村低保户徐振国、张伟臣、柳尊伶死亡后,李静坤未及时上报三人死亡信息,致使民政部门为已死亡三人各发放1个月低保金共计556元。目前,多发放的低保金已追回。2020年1月,黑山县新立屯镇纪委给予李静坤党内警告处分。
2.北镇市鲍家乡龙宝峪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占国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2017年3月,张占国在任龙宝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对龙宝峪村五保及危房改造工作疏于管理,在得知其母亲朱桂芹违规获得125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未主动向相关部门反映真实情况,也未退回此款。目前,该笔钱款已经追回。由于2019年5月张占国因截留挪用扶贫款项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2019年11月,北镇市纪委给予张占国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凌海市右卫镇苗屯村报账员、民政低保协理员高航工作失职失责问题。
高航在对本村村民苗玉石的低保申请进行审核上报时,未发现其长期打工并有收入的问题,致使苗玉石获得低保资格并于2014年1月至2019年3月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12153元。目前,苗玉石低保资格已取消,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已追回。2019年10月,凌海市右卫镇党委给予高航党内警告处分。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担当、在实干、在落实。锦州要求各级负责扶贫工作的干部,要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