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财政部: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本文转自【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 为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通知,提出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适度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优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通知明确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同时,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要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救助额度。要全面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