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觉和面包之间的权衡中,前者常常无法忍受时间的考量,最终输给后者。经过漫长而艰辛的旅程,一些男人和女人最终结了婚。还有一些夫妻,不管他们来之不易,都容易分道扬镳。世间万物总离不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基本规律。
近年来,许多夫妇已将离婚案件告上法庭。在这类诉讼中,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其中,夫妻名义的房地产涉及购房,领证的时间,定金,贷款的投资者,房地产的增值部分等各种情况。离婚的时间,所以最后的分庭也不同。
工资和奖金。 “工资”是指根据国家统计的在职工资总额,包括标准工资,各种奖金,津贴和具有规定标准的补贴等各种劳动报酬。 “奖金”是指除了总工资的劳动报酬外,国家,政府等权威组织还对具有特殊贡献或杰出成就的特定主体(例如运动员排名)给予一定的金钱奖励。奖金,科学研究成就奖等。这些奖金应包括在夫妻共同财产中。
《新婚姻法》颁布后,配偶与旧法之间的共同财产划分仍然不同。旧法:大多数家庭资产几乎均分50%。例如,这个男人在结婚前就很富有,他有5000万的存款和20栋房屋。结婚后,如果双方选择离婚,则根据旧法律,夫妻双方必须将5000万和20处财产平均分配(除非有婚前协议等)。
新法:明确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共有财产的分界线。夫妻双方的财产范围不包括婚前个人财产。例如,该男子在结婚前已经存款了一亿元的房地产价值, 那么这1亿元的房地产不能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不能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再例如是一方父母将其财产捐赠给自己的孩子,也是无法参与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