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原判,一年过去了,50多岁的马亮(化名)至今仍想不明白,明明是嫌疑人盗车逃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何要让他这个车主赔偿?
2017年6月19日,两名男子将马亮的面包车偷走,事情败露后两人驾驶面包车疯狂逃窜,引发多起交通事故。
在嫌疑人未被抓获的情况下,一位伤者将马亮告上法庭。然而,上诉后二审判决仍维持原判,马亮需赔偿伤者6万多元。现如今,马亮的诉求很单纯,他希望可以澄清事实。
被盗车在逃窜途中撞人,嫌疑人跑了
为了拦住车辆,石见冒着被卷入车底的风险,追上了车,并且拉开了车门。
“打开车门后,我想着把开车的男子拉下来,但男子的车速更快了,很快就把我甩开了。”石见说,在向弟弟呼喊后,石松一直在身后追着车辆的同时,也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在看到他制止车辆失败后,弟弟返回市场里,骑着一辆摩托车又追了上去,而追之前,面包车已经进入桑园路,并且撞了一辆向东行驶的SUV后继续沿桑园路向西行驶。
面包车发了疯一样地行驶,石松则骑着摩托车追赶,之后发生的事情让石松至今印象深刻。石松说,面包车撞了一辆车和两个人之后,行驶至二环东路桑园路交叉口附近时,两人弃车跑了,等到他赶到时,只剩下一辆已有损坏的面包车停在机动车道上。
“因为车开的比较快,我在追赶途中看到,车撞了一名女子和一名男子。”石松告诉记者,事发后,交警、全福派出所民警以及刑警均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之后,伤者被送去医院,损坏的面包车被交警拖走,而他和哥哥石见则跟随民警来到全福派出所做了笔录。
法院:嫌疑人抓获后,车主可起诉嫌疑人
8月7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车主马亮提出的问题给予了回复。
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称,车辆是在盗抢发生后,在盗抢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于盗抢涉及刑事犯罪,因而民事上不会轻易认定,而且当时公安机关并未对此作出立案。
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等,事发时车辆实际驾驶人的身份无法确定,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实际驾驶人与车主之间的关系,法院不好确定车辆是否被盗抢。
因此,在无法确定车辆为盗抢的情况下,民法上要保护伤者,所以判决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车主承担。法院既不认定盗抢,也不否定盗抢,只是证据无法证明车辆为盗抢,而且无法确定实际驾驶人与车主之间的关系。
8月6日根据公安机关的回复,此事已立案侦查,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在法院判决后,车主可先向伤者进行赔偿,等到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后,车主可起诉犯罪嫌疑人索要赔偿伤者的6万余元。“要等公安机关把犯罪嫌疑人抓获后,盗抢车辆才可坐实。”
来源:安行浙江
编辑:钱敏达
【来源:湖州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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