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在居住前期遇到问题是难免的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业主来说是最重要的。开发商遇到业主反映情况时及时给予帮助,不但能解业主的燃眉之急,还能让业主与物业之间的信任更加深厚。
二楼为开发商交付标准,三、四楼为业主自己封装阳台
律师分析
业主私自封闭阳台导致漏水
不属于开发商的责任
对于上述事情,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邹洁分析表示,业主私自封闭阳台导致的漏水因不属于开发商交付的内容,故因阳台封闭不严导致的渗水不属于开发商的责任。
至于物业,其承担的一般为公共区域的管理工作,在双方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并无维修的相关义务。
在房屋居住的过程中,若房屋在质量保质期内,出现《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中保修范围的情形,如房屋主体不符合质量标准、房间渗漏等问题的,可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的维修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之规定,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在合同中约定,一般包括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如包括房屋的外墙面、通道、楼梯间、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等。
针对这件事情,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民商事争议中心专职律师杨志芬分析表示,阳台漏水是因为阳台封的不严导致的,业主只能去找封阳台的人来承担这个责任,物业服务是在公共区域的维修和服务,自己封闭的阳台渗水或因自行改造卧室飘窗导致的漏水是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
负责璟台物业服务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新房交付时大多都没有封阳台,市面上提供封阳台服务的第三方商家很多,难免会出现施工质量缺陷、密封程度不高等状况。业主请第三方商家施工时,须注意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时尽快联系商家协调解决。近期降雨天气较多,封闭的阳台出现漏水、脱胶等类似情况可能还会发生。物业会为业主提供必要协助,并提醒业主保存好封阳台商家的联系方式,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