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健康,势必说到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此,洛克一开始就将存在于父母和幼儿欲望之间的频繁而激烈的斗争提到相当的高度来讨论。其中心议题就是—如何在大众看似“无关紧要”的日常细节中,培养孩子顺从的性格。
“精神在其最纤细,最容易支配的时候没有习惯于遵守约東,服从理性”,在洛克看来,这是一般人教育子女的重大错误。童年是教育的源头,而溺爱,无异于将毒药下在水的源头。日后做父母的尝到了苦水的滋味,再去抱怨孩子不服管教这不是很奇怪吗?
由于溺爱和娇纵,孩子在不会行走之前,已经支配女仆的意志;刚刚咿呀学语,父母已经向他低头。现在,他长大成人了,比从前更强壮、更聪明、更具独立意识了。与此相应,他的欲望更旺盛、更出格了。这个时候,父母觉出了不对劲,忽然之间“知道”要约束他,控制他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所以,洛克以为“凡是有心管教儿童的人,便应当在儿童极小的时候早早加以管教,应使子女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这样,随着服从习惯的渐渐养成,孩子渐渐长大你渐渐地放松约束。于是,你看他越来越懂事明理,他看你越来越可亲可敬。如此,以往的管教反而可以增进天伦之情,因为他从自己在人群中所受的对待知道:是父母的严格要求,使他成为受欢迎、受尊重的人作为社会性动物,这是人生幸福的主要源泉。这股甜美的幸福之泉,便是父母初期以严厉的方式给予他的至尊馈赠。
在我有限的阅历中,看到太多父母一尤其是母亲,她们对自己孩子的判断和外人相比,简直天差地别。蛮横无理吗?这叫个性突出;刁钻促狭吗?这是头脑灵活;嚷无宁时吗?这叫朝气蓬勃;人见人厌吗?那是你们缺乏爱心!
这样的孩子,一旦离了父母的翼护,必定感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因为别人不可能—也不应当和他的母亲一样,“因爱走眼”,错将可恶当可爱。
其实,到了这个时候,他的母亲也未必有好日子过的。从小到大父母对孩子的顺从,将为所欲为的种子播下—无论合理与否,要求一旦遭拒,这孩子无往而不调动心计和父母意志作斗争;不能满足,则无往而不怀恨在心。病态的“爱”,终于结出怨的果实—这一点也不奇怪。
随着年岁增长,孩子的活动越来越超出家庭之外—即便父母委曲求全、足够“孝顺”,也不能满足他因得了助长而日益膨胀的扭曲的欲望—这样一个始终处于需求饥渴状态,始终和环境相仇视相抗衡的人,怎么可能拥有内心的平静与幸福?溺爱之所以称为害人、害已、害子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对于儿童的管教开始得越早,儿童和导师也就越早得到安乐。”注意,安乐是儿童和导师的安乐—正如正确教育所结的果实属于双方的样;错误教育所酿的苦酒也是要双方一起饮下。
作为另一种极端,喜怒哀乐的淫威,我们屡见不鲜。我见过一个号称“麻将精”的母亲,孩子才三岁,就精明地知道如何见机行事:当母亲手气不好,输了牌的时候,饿了她都不吭声;当母亲大获全胜的时候,她就非常适时地跟母亲要玩具要雪糕—因为她知道,这个时候,总是有求必应。
这样的父母,是“理智缺乏症”的严重患者。跟他们谈子女教育,简直是与虎谋皮—有几个教师,尤其是班主任,没有深受其害的呢?
对于这种情况,德国人有一个恰当的比喻:孩子好比一辆汽车,被两个完全不懂得驾驶技术、没有执照的人掌握着,在社会上横冲直撞半个世纪前,鲁迅就建议,兴办师范学堂的同时也要兴办“父范学堂”,待其毕业再行结婚生育我要补充的是,对方也须是“母范学堂”的合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