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潘粤明主演的《龙岭迷窟》正在热播,这是根据盗墓小说《鬼吹灯》改编的影视作品。影视剧中“盗墓贼”职业惊险刺激,但在现实中盗墓行为可就触犯法律了。记者从北京石景山检察院了解到,6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现已被提起公诉。
回放
6老乡合伙盗古墓 还带新品假装出土
2018年10月,石景山区一山林防火巡视员在巡山过程中发现山上某处有十多个大坑,深的达到1.2米左右,浅的也有0.5米左右,其中一个坑明显塌陷,里边能看见砖石、瓷碗和瓷器碎片,巡视员赶紧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民警来到现场后,发现坑边有手电、手套、矿泉水瓶子、蛇皮袋子等,怀疑有人盗墓,经过缜密侦查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4月陆续抓获涉嫌盗掘古墓葬的王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
这6名嫌疑人都是河南平顶山市老乡,在京聚集居住,其中4人是古玩工艺品贩子,常在北京有名的古玩市场摆摊。他们从同行那儿得知京西山上有处古墓,可挖出瓷碗等物件,于是分别交叉结伙,对该古墓葬进行盗掘。他们用改锥等工具撬、挖墓室中的瓷碗贴饰若干个,将盗掘来的碗用于“配摊”、倒卖。其中两人还玩起了“现挖现卖”的把戏,携带现代工艺品进入墓室,用水和泥抹在其上摆拍,假装文物出土现场。
警方委托北京市古代建筑研究所对被盗的古墓葬损毁情况进行鉴定评估。经鉴定,被盗墓葬为清代中晚期家族墓地,墓室内葬具形制较特殊,为北京地区首次发现,具有较重要的考古价值和较高的文化研究价值,墓室内壁原有瓷碗贴饰,为墓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已被人为严重破坏。此次盗墓行为对该处墓葬的整体保护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对文物本体破坏严重。
据此,石景山检察院审查后认定6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提起公诉。
解读
盗墓最高可判无期
北京是古都,有不少尚待考古勘探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未被文物部门发现并保护,但盗墓行为屡禁不止。以目前的科技水平,对某些文物最好的保护方法仍是埋藏在地下,而盗掘者在不具有专业知识能力、缺少必要设备和保护措施的条件下,以求财为目的地挖掘古墓葬,往往会给古墓葬带来毁灭性破坏。
检察官表示,民间盗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取财,但不义之财多招“杀身之祸”。嫌疑人朱某某辩称其胆子小不敢进入墓室,只敢站在坑边,还嫌挖掘古墓的工具晦气,让同伙事后扔掉,看来“盗墓贼”们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也是心存恐惧的。实际上盗墓者不仅要忌惮挖坟掘墓的道德压力和被抓获的法律风险,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也存在生命危险,考古发掘中不时发现莫名死在盗洞里的疑似盗墓人,未必都是被防盗机关击毙,更可能是死于通风不善造成的缺氧,或盗洞的坍塌。
根据《刑法》第328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提示
别被现场出土视频忽悠了
古玩收藏者收集购买古玩时,要有辨真识假的“火眼金睛”,也要保持冷静的心态,不要被卖家所谓的现场出土视频、图片和“配摊”的老物件冲昏头脑,冲动掏钱。卖家视频中的古墓可能是真的,但东西未必是“文物”。比如嫌疑人王某某和李某某带假文物来到真古墓摆拍,通过手机鉴定还发现,这伙人还互相传送作假视频,托同行找老板销售。因此,不能轻信所谓的“现挖现卖”、“微信晒图”。
办案过程中,民警从几名嫌疑人住处、车内搜查扣押多件古玩工艺品,虽然绝大多数为假,但也确有几件宋明清的真文物。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会构成倒卖文物罪,古玩收藏者切勿成了文物犯罪的帮凶。
盗掘古墓葬嫌疑人常辩解,自己就是“一时好奇跟着去看看”,检察官想告诉大家,《鬼吹灯》、《盗墓笔记》是精彩的悬疑类探险小说,但是盗墓行为被艺术化得再怎么精彩,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属性。对古墓葬的好奇心,可通过研究考古纪实的文章、观看考古纪录片来满足,以身试法并非正确选择。
(北京晚报记者 林靖 通讯员 史芳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