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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资本局丨为还千万债务,银行副行长8个多月骗取43亿,金额超所在银行去年净利润5倍

由 梁丘怜翠 发布于 综合

为了还高利贷,民泰商业银行一副行长在短短8个多月的时间内竟然骗取了43亿元。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一起案件。这一“80后”银行副行长倪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根据案件披露的数据来看,倪某所在的浙江民泰商业银行,2019年净利润为8.29亿元。这也就意味着,倪某的违法所得是所在单位去年净利润的5倍之多。与此同时,在倪某等人编织的骗局下,10多家银行中招。

民泰商业银行财报

为还高利贷

副行长伪造材料和印章套取资金

倪某生于1981年10月。2013年7月,被任命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副行长。2015年3月18日,因该支行违规问题突出、贷款大量逾期等,倪某被撤职。2015年11月12日,倪某被民泰银行开除。

2012年至2014年,倪某帮朋友借高利贷用于做票据转贴现业务,并从中抽头0.2%好处费。至2014年8月左右,因出借的款项无法收回而背负数千万元债务。

为了偿还债务,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倪某伙同他人,通过伪造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基础文件、上级行的授权委托书等业务材料,私刻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公章、票据业务用章、法人名章等方式套取现金。

其中,2015年1月,倪某在无实际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杭州锦瑞传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无真实贸易、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4张,金额共计3亿元。随后利用其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身份,使用伪造的业务材料、票据业务用章,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恒丰银行福州分行、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等后手银行,骗取贴现款2.9069亿余元。

倪某将6000余万元分给团伙其他人作好处费,自己实际使用约2.3亿元,主要用于归还高利贷等。2015年7月,倪某因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到期汇票,遂借款2亿元兑付该3亿元汇票。

多家银行中招

民生银行宁波分行曾三次被骗

裁判书还披露,2015年4月至6月,倪某多次伙同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先由中介人员联系急需融资的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付款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关联企业,再由倪某使用伪造的银行业务资料、业务用章,冒充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转入开票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

其中,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倪某的骗取过程中,倪某一伙与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接连合作三次,一月一单,民生银行宁波分行三次都不幸中招。

2015年4月15日,光大国际公司签发给关联企业华夏金石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倪某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同时在中介人员撮合下层层转贴现给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等,骗取贴现款4.8501亿余元。

2015年5月29日,光大国际公司继续采用上述方式“融资”,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给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等后,骗得4.8689亿余元。

2015年6月16日,光大国际公司签发给华夏金石公司10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5亿元。次日,倪某等人采用上述手段为该5亿元汇票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阿拉善农商行、河北银行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等,骗取贴现款4.8736亿余元 。

倪某一伙从中牟取的肥水也很多。光大国际公司收到4月汇票贴现款后,以融资服务费名义支付中介费3001万余元,其中倪某一伙分得701万余元。5月、6月贴现款到账后,光大国际公司分别以融资服务费名义支付中介费2000余万元。

通过上述方式,倪某一伙骗取银行资金合计29.203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亿元。倪某违法所得11.0093亿元。加上其利用杭州锦瑞传公司的两次诈骗,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短短8个月,倪某一伙骗取10余家银行票据贴现款共计44亿元,造成实际损失25亿元。

两罪并罚

被判无期没收个人财产

经过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倪某为归还巨额债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利用或假冒银行负责人身份,使用私刻的银行印章予以贴现,再转贴现给出资银行,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此外,倪某为谋取巨额好处费,结伙他人使用私刻的银行签章及假借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无真实贸易的商业承兑汇票再转贴现给后手银行,骗取银行资金给出票企业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一审最终判决为:倪某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与前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后,倪某提出上诉。二审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倪某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