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4亿元
6月2日以来,广西中北部、广东中部和南部沿海、贵州南部、湖南中东部、江西中北部、安徽南部、浙江西部、福建西北部等地累计降雨量100~300毫米。据水利部门监测,受降雨影响,广西、广东、福建、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共计8省(区)110条河流发生超警以上洪水。截至6月9日14时,南方洪涝灾害造成广西、贵州、广东、江西、湖南、福建等11省(区、市)262.7万人次受灾,22.8万人次紧急转移安置;1300余间房屋倒塌;农作物受灾面积145.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0.4亿元。
国家防总对南方强降雨防范和抢险救灾工作高度重视,多次进行安排部署,7日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赴广西指导地方开展防汛工作。国家防办、应急管理部多次组织水利、气象部门和有关省区市研判雨情汛情灾情发展态势,安排阶段性防汛工作;三次下发通知,有针对性地部署江河洪水、山洪、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工作,协调指导地方重点加强中小河流堤防、水库巡查防守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有效防范应对重大险情灾情,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广西、贵州、广东、福建等有关省区按照部署,全力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各项工作。
据气象部门预测,6月12日至15日,江汉、江淮、江南北部及贵州、广西西北部、四川盆地等地将有一次较强降雨过程。国家防办要求有关省区加强监测预警,强化会商研判,做好强降雨防范各项工作。(经济日报记者 常理)
来源:经济日报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