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频频夜访 户主安装监控擒贼
华声在线6月14日讯 18天内,长沙李先生家多次遭窃,共丢失现金1.72万元。忍无可忍,他在家安装了监控,决心揪出小偷。当小偷第四次临门时,发现李先生正站在家中等着他……今日,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获悉,男子张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现年28岁的张某,大学毕业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为了弄点钱过日子,在2019年4月10日至17日的凌晨时分,他采用插片开门的方式,到李先生家中实施盗窃。
2019年4月10日3时许,张某来到李先生住宅处,利用其放在卫生间窗户旁的钥匙打开防盗门,接着用身份证充当插片,打开卧室门。见李先生处于熟睡状态,他从李先生外套口袋内掏走了8000元现金;4月15日,张某再次来到李先生家中,用同样的方法盗得现金4000元;4月20日,张某又盗得5200元。4次共计盗得1.72万元。
发现现金接连失踪,李先生意识到家中被小偷盯上了。为了查清事情原委,他于4月20日在家中安装监控防盗。4月27日4时许,张某戴着一个黑色头套再次光顾李先生家,却发现李先生正站在那里等他,吓得他马上逃离现场。在李先生报警后,警方于次日12时许,将张某抓获。
案发后,张某的家属替其赔偿了李先生经济损失1.72万元,李先生也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现金1.72万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张某已赔偿被害人李先生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经审前社会调查,确认张某符合实施社区矫正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吴晓佳 钟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