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的公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0】125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年国债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上证公告(基金)【2020】125号
为促进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十年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基金流动性服务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十年国债提供一般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