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系统官员“下海”频现:券业百万年薪求贤
又见监管背景人士华丽转身。国信证券5月14日晚间公告,董事会同意聘任邓舸担任公司总裁。邓舸有丰富的证监会系统从业经历,2000年前后其从国务院港澳办调任证监会上市部,任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一部监管五处处长,此后任证监会首批专职新闻发言人、证监会上市部副主任。
邓舸之前,近年已有多位证监会官员下海至券商任高管,据记者不完全梳理,自2018年至今,证监系统内多位厅局级和处级干部至券商任职,职位包括总裁、董事长、总经理、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包括:会计部主任孙树明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发行部副主任常军胜任中原证券总裁、市场部主任霍达任招商证券董事长、法律部副主任冯鹤年任民生证券董事长……
证券行业市场化水平近年来不断提高,证监系统人士到监管对象机构任职,高薪酬也是吸引力之一。据券商2019年年报披露内容,上述人士年薪在1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多集中在100~200万区间。
一位资深业内人士对此评价称,目前监管官员“外流”,并非负面,相反可能起到促进证券市场发展的效果。“证监系统官员卸任后,无论是入职券商还是在上市公司就职,都能将监管的理念代入。证监系统的官员非常了解监管系统,因此在管理上,就会更趋向于规范,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他说。
前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告诉记者,吸引证监系统人士加入,对券商来说,能更充分理解监管政策,更好地和监管部门沟通。“很多监管背景的领导对业务的认识和理解都是很深刻到位的,再加上市场化薪酬要高很多。”他认为。
中原证券一年内聘三位证监背景人士
1月下旬,华泰证券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焦晓宁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议案。焦晓宁将在申请并取得证券公司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后,正式出任公司首席财务官。
焦晓宁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的工作经历。2003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副处长、制度二处调研员;2009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制度处干部、调研员、处长、正处级领导干部;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巡视员、副主任。
再向前追溯,2018年至今,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国泰君安、中原证券、东兴证券等多家大中型券商陆续迎来证监背景人士加入。
值得一提的是,中原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目前高管名单中均有2位及以上的证监会或证监局背景人士。
2017年1月A股上市后,中原证券实现了“A H”两地上市。上市后的“招兵买马”可谓重磅,在2018年一年内先后聘任了三位证监背景人士加入。
2018年2月,有20年证监会工作经历的常军胜加入中原证券,任职副董事长、总裁。常军胜曾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等职务。同年4月,在河南证监局工作10余年的花金钟加入中原证券任合规总监,此前,其曾任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公司检查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同年10月,有稽查局、发行部、机构部等多部门工作经历的证监会原发行监管部审核五处处长赵慧文加入中原证券,于次年1月被聘任为副总裁,分管投行业务。
离开证监系统后,跳槽情况时有发生。赵慧文于今年4月辞去中原证券副总裁职务,赴东兴证券任首席风险官。
在证监会系统工作十年,曾任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审核处处长的辛治运,自2008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2018年6月任广发证券首席风险官,2019年5月起任广发控股香港董事。
证监系统人士赴券商任职职位年薪情况
资源经验缺一不可
证监系统人士“外流”,高薪酬也是吸引因素之一。
记者据2019年年报梳理,民生证券董事长冯鹤年税前年薪逾600万,招商证券董事长霍达税前年薪逾515万元,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张军税前年薪为417.92万元。此外,国泰君安副总裁、中原证券总裁、银河证券合规总监税前年薪均超百万。
券商高薪寻求具有监管背景的高管人员加入,可见监管资源对券商发展的重要性。有观点认为,券商业务多为牌照业务,监管尺度的差异对券商展业灵活性极为重要。
从监管系统挖人,券商看重什么?一位券商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券商非常欢迎监管层官员,高薪聘请也是值得的。券商看重对方的资源和经验,二者缺一不可。
“一般情况而言,只要是有证监系统背景的官员,薪资普遍高一些是很正常的。就券商而言,只要是处长以上的,券商就会愿意高薪聘请。如果是级别更高的干部,会在券商间很抢手,入职券商的职位也会更高。”他表示,对于在证监系统就职时间较短的人士,券商在招聘沟通时则比较谨慎。
记者梳理发现,以投行业务为例,具有证监会发行部背景人士,其监管背景和投行实战经验结合,备受业内关注。
目前为平安证券总经理助理的袁玉平,此前为兴业证券原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袁玉平曾任职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十余年,担任过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二处副处长、处长等职务,并参与了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以及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方面的大量工作。
据公开资料,袁玉平还与华泰联合劳志明等4位投行人一起获得新财富评选的2017年度最佳投资银行家。
除规范性以外,下海的官员们同样背负业绩考核压力。
“在注重合规性的同时,如果出任公司高管的话,也需要转变以往作为监管的思维,需要考虑经营情况。”上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尚需通过静默期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官员“下海”,有静默期规定,即一年内不得到被监管机构担任负责经营方面的高管。
2009年发布的《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规定,证监会工作人员离职后,在规定期限内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回避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在监管对象中任职。中组部2013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的意见》中规定,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015年9月份之后,副处级以上干部三年内不得到证监会监管对象任职。
“之前有过文件,对监管背景的人士‘下海’到监管对象有制度规范,不过往往是通过组织关系转移的方式绕开了,例如先调去当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之后再任行政职务。”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管背景人士在券商任风控官、信息官等职位,或为等待时间,等限制期满,薪水差异则视各公司规定。
有券商人士表示,除券商主动挖人,证监会也会有推荐通道。“只有通过证监会的通道才能避免静默期。”他称。
不过,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情况较少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