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影视被强制执行5.9亿
中新经纬8月5日电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两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赵锐勇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9亿余元。
中新经纬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看到,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以及赵锐勇新增执行标的591226382元,执行法院是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是(2022)鲁07执370号,立案时间是2002年8月3日。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天眼查APP消息,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首家在A股主板上市的影视文化企业,专注于电视剧投资、制作、发行及广告等衍生业务。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系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成员企业,公司曾名为“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赵锐勇系国家一级作家,现任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曾为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开资料显示,长城影视曾被坊间称为A股“影视借壳第一股”,从2014年在A股市场成功借壳上市,到2021年5月7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正式退出A股市场,前后不过7年时间。(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