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改革令创业板焕然一新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熊子恒

降低IPO门槛,允许红筹企业上市、放宽涨跌幅至20%……创业板注册制就要来了。

27日深夜,深交所发布了《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一系列文件,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借鉴科创板经验,对于拟上市企业,创业板将设置多套上市标准,大幅提高包容性;对于投资者,市场交易规则也将发生显著变化。

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为准备注册制改革,深交所已经在系统技术改造方面做出了布置和准备,目前进展顺利。

降低IPO门槛提高包容性

上市审核时间最长3个月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是首次将增量与存量改革同步推进的资本市场重大改革,涉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

创业板改革参考借鉴了科创板的经验,进一步满足创新创业企业需求,提高对于上市企业的包容性。根据深交所对审核节奏的安排,企业发行上市审核时间最长为3个月,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问询回复最长也不能超过3个月。

在IPO门槛上,企业盈利不再是硬指标,而是采用了多元化的考量标准。

深交所支持不同成长阶段和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一是完善盈利上市标准,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二是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三是支持已盈利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红筹企业上市。四是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但一年内暂不实施,一年后再做评估。

“优胜劣汰”是注册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创业板改革对退市机制也进行了完善。包括简化退市程序,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完善了退市标准,取消单一连续亏损退市指标,新增市值退市指标;设置了退市风险警示暨*ST制度,强化风险揭示。

市场人士指出,在实施注册制后, 创业板将形成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制度,提高透明度和真实性,由投资者自主进行价值判断,真正把选择权交给市场。

交易规则有变化

股票涨跌幅提升至20%

根据征求意见稿,实施创业板注册改革后,投资者最为关心的市场交易规则也将发生明显变化。

与科创板的安排相同,为完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减少交易阻力,创业板改革后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

另外,为适应股票上市初期价格波动较大,换手率较高等特点,给予市场充分定价空间,创业板新股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并设置价格稳定机制。

对于两融制度机制安排,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自首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融标的,推出转融通市场化约定申报方式,实现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当日可供投资者融券卖出,允许战略投资者及网下投资者出借获配股份。

创业板改革后还将引入盘后定价交易方式,允许投资者在竞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收盘价买卖股票,丰富市场流动性管理手段,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可以参与盘后定价交易。

在微观机制安排上,深交所在单笔申报数量100股及其整数倍的基础上,规定限价申报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不超过5万股。对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创业板新开户设10万门槛

企业发行、交易及退市等各项市场基础性制度都发生了变化,根据风险匹配原则,深交所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也做出调整。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交所已经向各券商下发通知,证券公司也将进行系统技术升级,以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适当性调整总体实施“新老划断”。创业板存量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交易,但在交易前应充分知晓改革后市场风险特征和变化,需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而创业板新开户的人投资者,则增设了一定资产和交易经验的准入条件。

根据深交所要求,投资者新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需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开通前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应不低于10万元;第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改革对投资者的专业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开户投资者没有参与过创业板交易,增设准入条件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安排,有利于创业板改革后市场平稳运行。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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