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济神州宣布完成上交所科创板222亿人民币(35亿美元)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美国麻省剑桥和中国北京2021年12月15日 /美通社/ -- 百济神州(纳斯达克代码:BGNE;香港联交所代码:06160;上交所代码:688235)是一家立足于科学的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开发创新、可负担的药物,旨在为全球患者改善治疗效果、提高药物可及性。公司于今日宣布完成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科创板的首次公开发行(下称“科创板发行”)。此次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价(下称“人民币股票”),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发行以供认购。此次发行的人民币股票于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5日起以股票代码“688235”开始交易,百济神州成为首个在纳斯达克、港交所和上交所科创板三地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此次科创板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55,26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一经生效,所发行股票占百济神州截至2021年10月31日总流通普通股份额的8.62%。此次人民币股票公开发行价格为192.6元人民币每股,根据设定汇率 1.00 港币兑换 0.81996 元人民币计算或1.00 美元兑换 6.3924 元人民币,相当于每股普通股 234.89 港元,或每股美国存托股份(ADS)391.68 美元。每股 ADS 代表 13 股普通股。
在扣除承销商佣金和其他预计发行费用前,百济神州本次科创板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约为222 亿元人民币,或根据设定汇率 1.00 美元兑换6.3924 元人民币计算,约为 35 亿美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本次科创板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和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次科创板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
百济神州已授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期 30 日的超额配售选择权,以使公司可超额配售不超过 17,258,000 股人民币股份。如超额配售选择权被全部行使,则本次科创板发行的总股数为 132,313,260 股,一经生效,将占百济神州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 9.79%。
百济神州计划将本次科创板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投入到药物研究、临床开发、中国境内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建设、中国营销团队扩充,以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本次科创板发行仅在中国境内进行,且仅面向根据适用的中国证券法律法规以及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则、有资格参与本次科创板发行的投资者发行股份。本次科创板发行根据经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备案的,并由百济神州撰写的招股说明书和其他招股材料进行,上述材料仅允许在中国境内使用。本次科创板发行的任何部分均未计划涉及向美国、在美国境内或任何其他中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或出售人民币股份。此外,虽然本次科创板发行的人民币股份与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下称 “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现有普通股属于同一类别,且拥有同等的权利,但人民币股份与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或代表公司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下称“纳斯达克”)上市的ADS 之间不可流通。在任何情况下,上述人民币股份均不可转换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或在纳斯达克上市的 ADS,反之亦然。
公司已于 2020 年 5 月 11 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下称“SEC”)提交表格 S-3 的储架注册发行声明,该声明自动生效。公司已向 SEC 提交一份包含本次科创板发行相关关键条款的补充招股说明书,该文件可在 SEC 网站 www.sec.gov 查阅。补充招股说明书的目的是根据美国《1933年证券法(经不时修订)》(下称“《美国证券法》”)对本次科创板发行的所有人民币股份进行注册,以确保向允许参与本次科创板发行且属于《美国证券法》中 S 条例所定义的、在美国境外参与交易的美国主体的投资者发行或出售人民币股份(如适用)时,不会违反《美国证券法》第 5 条规定的注册要求。
本新闻稿不构成对上述证券的出售要约或购买要约邀请;在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若未根据当地证券法进行注册或资格认证之前作出前述要约或要约邀请,均属违法行为,也不得在该国家或司法管辖区进行上述证券的发行或出售。本新闻稿是根据《美国证券法》第 134 条规定发布的。
关于百济神州
百济神州是一家立足于科学的全球性生物科技公司,专注于开发创新、可负担的药物,旨在为全球患者改善治疗效果、提高药物可及性。目前公司广泛的药物组合包括 40 多款临床候选药物。公司通过加强自主研发能力和合作,加速推进多元、创新的药物管线开发。我们致力于在 2030 年前为全球 20 多亿人全面改善药物可及性。百济神州在全球五大洲打造了一支超 7,700 人的团队。欲 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 www.beigene.com.cn。
有关前瞻性声明的注释
本新闻稿包含1995 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Private Securities Litigation Reform Act of 1995)所定义的前瞻性声明,其中涉及了关于百济神州当前对本次科创板发行的意图、预期或假设,包括其对超额配售选择权以及对募集资金用途的预期。在这些声明的前文、后文或句中或包含“目标”、“预期”、“相信”、“估计”、“有望”、“预测”、“有意”、“可能”、“展望”、“计划”、“潜在”、“预计”、“试图”、“可”、“可以”、“可能”、“能”、“应”、“将”、“或将”、“将会”及上述词汇的否定形式等字眼或词汇。实际结果或事态发展可能与这些前瞻性声明中预测或暗含的结果或事态发展有重大差异。关于百济神州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更多信息已在提交给 SEC 的科创板发行相关补充招股说明书的正文或引用中。前瞻性声明包括所有非历史事实的陈述。不能保证任何前瞻性声明都会实现。谨提醒您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声明,因为前瞻性声明仅反映了截至目前的预期。百济神州在未来无义务因出现新信息、发展或其他原因,公开更新或审查任何前瞻性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