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因涉及动力电池重大资产重组,新力金融一度暴涨超一倍,但四个月之后,公司突然停牌,随即宣布:不搞了!
3月31日晚间新力金融公告称,由于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就资产重组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拟终止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比克动力75.62%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告一出网友炸锅,担心连续跌停。
此次终止重组并非完全没有信号,五天前参与资本运作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悄然离职。
目前公司正按相关规定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此前,公司在重组事项停牌前两周离奇暴涨近40%,复牌后一举迎来四个涨停,期间两只私募7天火速完成建仓浮盈满满,公司财务负责人及控股股东关联方监事的配偶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月1日开盘,果不其然,新力金融一字封死跌停,且封单不断堆积,从集合竞价后的135万手增加到记者发稿时的近150万手,是公司此前几日单日成交量的约四到五倍。以封单数来看,后续继续跌停是大概率事件。
涉“锂”重大重组突然终止
3月31日午间新力金融突然宣布停牌,不少投资者还以为有什么利好,是不是涉及比克动力的重大资产重组有了新进展。但恰恰相反,收盘后新力金融给甩出一记闷棍:重组不搞了!
公司称,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积极推动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核心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友好协商和审慎研究”,拟终止筹划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75.6234%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股票将于4月1日复牌。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后的1个月内,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新力金融于2021年11月24日晚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拟将其持有的主要从事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和融资租赁等类金融业务的公司股权置出上市公司,同时置入锂电池公司比克动力75.62%股权,差额部分由新力金融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为深圳比克电池有限公司、西藏浩泽商贸有限公司、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网友:被一锅端了
由于上述重组事项,新力金融近四个月来股价涨幅较大。如果从去年11月25日公布重组预案算起,其股价最高涨幅约一倍,至3月31日收盘涨幅也仍有40%多,而如果从重组事项停牌前的异动算起,涨幅则达到了165%。
而公司本身没有基本面支撑。3月26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报告称,2021年营业收入约3.95亿元,同比减少19.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约3亿元。2020年公司也是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约800万元。
股价高高在上基本面却较差,如今突然宣布终止重组,股民们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彻底懵了。
有网友称,“一场闹剧”“都是冲着4680动力电池比克动力买新力金融,这下凉凉了,被一锅端了,数板了”。有网友表示至少两个跌停,有的认为可能三个跌停起步,“完了,哪来哪去”。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28日,新力金融有股东4.74万人。
不过,这次突然终止也并非完全没有信号。中国基金报记者注意到,在这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前,参与公司资本运作的董秘金炎悄然提出辞职。
3月26日,新力金融公告,董事会近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金炎的书面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务。金炎辞任董事甚至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正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
公告中,公司称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本次交易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2021年11月25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2年4月1日)。
公司称已就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查询申请,暂未取得交易数据,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此次自查期间仅仅是重组预案披露之后到重组终止这段时间,但事实上在重组预案公告前其股价已经明显异动,且有资金精准买入,公司内部也有相关人士在敏感期交易。
从2021年10月26日开始,新力金融在没有任何利好的情况下持续上涨,11月10日更是突然涨停,当日晚间公司公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11月11日开市起停牌。至此,重组停牌前半个月时间,新力金融股价从6.58元涨到9.15元,暴涨39%。
公司对上交所的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通怡投资旗下两只私募产品,在停牌前的2021年10月21日至29日7个交易日快速完成建仓,双双成为公司前十大股东,成功吃到5个涨停。通怡投资旗下的另外两支产品,分别为交易对方中利集团的第七、第八大股东。
此外,筹划交易事项敏感期的2021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公告停牌日),公司财务负责人董飞及控股股东关联方监事的配偶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问询函回复中公司方面表示,因核查手段有限,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无法确定内幕信息是否外泄,也无法核查相关人员出具的说明是否有不实陈述。
国家卫健委刚通报,3月3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82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0例(四川19例,上海7例,浙江5例,北京2例,福建2例,广东2例,广西2例,云南1例),含2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四川17例,浙江5例);
本土病例1787例(
吉林1363例,其中长春市1078例、吉林市276例、四平市6例、白城市3例;
上海358例,其中浦东新区182例、闵行区60例、长宁区43例、徐汇区18例、黄浦区7例、普陀区7例、虹口区7例、嘉定区7例、杨浦区5例、松江区5例、奉贤区5例、静安区4例、宝山区3例、金山区3例、青浦区1例、崇明区1例;
黑龙江16例,其中佳木斯市9例、哈尔滨市5例、大庆市2例;
浙江10例,其中宁波市4例、杭州市3例、湖州市2例、嘉兴市1例;
江苏9例,其中徐州市4例、盐城市2例、镇江市2例、无锡市1例;
福建5例,其中泉州市4例、宁德市1例;
山东4例,其中济南市2例、烟台市1例、济宁市1例;
广东4例,其中珠海市1例、肇庆市1例、东莞市1例、中山市1例;
河南3例,其中郑州市1例、洛阳市1例、信阳市1例;
湖南3例,其中衡阳市2例、娄底市1例;
河北2例,其中保定市1例、廊坊市1例;
辽宁2例,均在营口市;
安徽2例,其中淮南市1例、阜阳市1例;
海南2例,均在琼海市;
天津1例,在西青区;
江西1例,在南昌市;
四川1例,在乐山市;
贵州1例,在贵阳市),
含56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24例,上海20例,浙江5例,辽宁2例,福建2例,天津1例,安徽1例,山东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120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8941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5559例,其中境外输入117例,
本土5442例(
上海4144例,其中浦东新区2224例、闵行区330例、长宁区215例、徐汇区206例、松江区185例、奉贤区172例、杨浦区169例、静安区158例、虹口区118例、黄浦区117例、青浦区97例、嘉定区47例、崇明区42例、金山区39例、宝山区14例、普陀区11例;
吉林871例,其中长春市444例、吉林市426例、白山市1例;
福建73例,其中泉州市66例、宁德市4例、福州市2例、莆田市1例;
辽宁61例,其中沈阳市50例、大连市6例、营口市3例、鞍山市1例、葫芦岛市1例;
河北50例,其中唐山市32例、廊坊市17例、邢台市1例;
安徽49例,其中淮南市22例、阜阳市15例、芜湖市5例、蚌埠市3例、马鞍山市2例、铜陵市1例、宣城市1例;
江苏34例,其中苏州市13例、南通市9例、无锡市6例、徐州市3例、淮安市1例、镇江市1例、宿迁市1例;
山东28例,其中滨州市9例、枣庄市7例、临沂市4例、青岛市3例、烟台市3例、济南市1例、德州市1例;
江西18例,其中南昌市16例、上饶市2例;
黑龙江17例,其中佳木斯市12例、哈尔滨市3例、黑河市2例;
河南17例,其中周口市8例、洛阳市2例、鹤壁市2例、信阳市2例、驻马店市2例、郑州市1例;
广西16例,其中百色市14例、防城港市2例;
广东14例,其中东莞市8例、深圳市2例、广州市1例、汕头市1例、肇庆市1例、惠州市1例;
新疆13例,其中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0例、乌鲁木齐市3例;
甘肃9例,均在兰州市;
浙江8例,其中杭州市3例、嘉兴市3例、湖州市1例、衢州市1例;
湖北5例,其中黄石市3例、鄂州市1例、随州市1例;
天津3例,其中河北区1例、东丽区1例、滨海新区1例;内蒙古2例,均在呼和浩特市;
湖南2例,均在长沙市;
海南2例,均在三亚市;
重庆2例,其中南岸区1例、梁平区1例;
四川2例,其中德阳市1例、乐山市1例;
云南2例,其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1例);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78例(境外输入22例);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336例(境外输入115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59056例(境外输入1182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309789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286313例(出院47181例,死亡7825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2例(出院81例),台湾地区23394例(出院13742例,死亡853例)。
3月31日0-24时,深圳新增2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1例在隔离观察的人员排查中发现,1例在重点人群排查中发现。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
男,26岁,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展通大厦,在隔离观察的密接人员排查中发现。
病例2
男,35岁,在重点人群(外省来深)排查中发现。
上述新增病例均在管控中发现,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
所有病例的工作地、居住地已实施管控,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环境核酸采样和终末消毒。
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多地紧急通知:上海返回人员集中隔离
长沙:
近期,国内疫情严峻复杂,外防输入是当前我市有效遏制疫情发展势头,保障长沙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重要举措。
在此,长沙疾控郑重提醒:请广大市民有序流动,非必要不前往上海等本土疫情严峻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对于来(返)长人员,必须配合落实好以下措施:
1、对上海市来(返)长人员严格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2、经飞机场、火车站、火车南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口等交通枢纽来(返)长人员,必须配合做好扫场所码,亮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3、外省来(返)长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并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报备,配合社区防疫工作。
4、有本土疫情报告的省份来(返)长人员,必须在落地后24小时之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在7日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来(返)长后14天内请加强对自己及家人/同住人员等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必须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一时间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请全体市民和来(返)长人员主动落实和配合以上防疫要求。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口:
记者从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昨日指挥部印发通知,要求各区进一步做好上海涉疫区来琼人员排查管控工作。通知要求对从今天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抵琼人员采取以下措施:
1、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
2、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3、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据了解,此前市指挥部已发布政策要求,对涉疫区来(返)海口人员实行落地检和免费的“四天三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核酸检测工作是快速、精准、彻底阻断疫情的有效手段,需要所有人主动、积极地支持、配合。请广大市民游客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或漏报、瞒报、谎报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上海市、吉林省、泉州市等地入(返)榕人员健康管理。
1.3月31日起对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7 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3月31日前入(返)榕且未满7天的人员实施“7+7” 健康管理措施;对已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两类人员管理期限从入(返)榕时间起算。
3.入(返)榕已超14天的人员,应立即自行落实一次核酸检测。
4.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
二、加强入榕货车司乘人员健康管理。
全市各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查验点,为入(返)榕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抗原+核酸”检测服务。自3月31日起对上海市、吉林省、泉州市入(返)榕货车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货运企业、货主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货运车辆和人员实行全程健康管理;司机朋友要严格按规定做好个人疫情防护。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厦门:
对上海、长春、吉林入厦人员7+7管理
对上海、长春、吉林入厦人员7+7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鉴于上海、长春、吉林等市已发布“非必要不离开本市”的通告,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加强上海、长春、吉林等市入厦人员健康管理。
1.对有上述城市旅居史的,3月30日以后入(返)厦人员,实施“7+7”,即:7天集中健康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
2.有上述城市旅居史的,3月17日至29日期间入(返)厦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实施14天(7+7)居家健康监测,并于前7天每天和第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上述城市满14天为止。前7天除了外出核酸检测外,严格足不出户;后7天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点对点出行、上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就近选择检测点。抵厦已超7天的,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加强入厦货车司乘人员服务管理。全市各高速公路道口和国省干线站点,为入(返)厦货车司乘人员免费提供“抗原+核酸”检测服务(对持有入厦车辆通行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货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上述人员在厦核酸每天一检。上述人员在厦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30日
湖北严防疫情输入 强化来(返)鄂人员管理
3月31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针对3月以来我国点多、面广、频发的复杂严峻疫情形势,我省坚持以严防输入为重点,不断强化和完善来(返)鄂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据介绍,目前我省强化省外来(返)鄂人员核酸“落地检”措施:
所有来(返)鄂人员需提前申领湖北健康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鄂后24小时内完成“落地检”,行程码带*号人员需在核酸检测“落地检”的基础上,第3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进入湖北交通道口和重点场所必须查验湖北健康码,遇有健康码弹窗的,应按弹窗提示如实填报个人行程等信息,并主动向社区报备。
各查验点和重点场所要优化服务流程,严防核酸检测现场人群聚集,确保省外来(返)鄂风险人员核酸检测、闭环转运和分类处置落实落地。
3月31日,省疾控中心发布特别提示,我省已对上海全域来(返)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有自上海来(返)鄂意向的人员需提前了解我省隔离政策,来(返)鄂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同时,对国内重点地区已来(返)鄂人员特别是3月5日以来,从上海方向来(返)鄂人员,进行摸排和核酸检测,并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到离开当地满14天;对离开当地已满14天但未纳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3月22日以来,从安徽、河南、江苏、江西、浙江、湖南、吉林、河北、福建、辽宁等省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已来(返)鄂人员,组织再摸排,对不符合集中隔离的对象,纳入“3天居家观察+4天健康监测”,每隔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直到离开当地满7天;对离开当地已满7天的,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