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奇葩!董事长用 900 多万交易自家股票亏损近 19 万,监管层认定其为内幕交易,处罚 60 万
最近浙江证监局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位上市公司董事长 2018 年为了给企业和自己解困,到处找股权转让方,但是他却在这个过程中暗自交易自家股票,金额达到 900 多万,本以为有重大消息股价能涨,肯定会赚钱,却没想到最终他还亏损近 19 万,割肉离场。
而最终,监管层认定其为内幕交易,处罚 60 万。
事情还要从 2018 年说起,彼时中金环境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沈金浩在 2017 年 12 月质押公司股份融资逾 4 亿元,将于 2018 年末到期。但是,受二级市场整体波动影响,中金环境股价下跌,导致其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投资的资管产品面临平仓风险。
于是,2018 年 7 月,沈金浩商请余杭区政府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余杭区政府安排杭州余杭金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余杭金控 ")等单位与中金环境协调解决方案,其中余杭金控由董事丁某负责具体落实。2018 年 7 月 6 日,丁某加了中金环境时任董事会秘书沈某晖的微信,开始商谈相关方案。商谈过程中,沈金浩向余杭金控等表示,拟出让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
随后,2018 年 7 月 27 日,余杭金控制作《中金环境战略投资入股方案》,提到协议受让沈金浩及其子合计持有的约 1.5 亿股中金环境非限售流通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8%。2018 年 8 月 15 日,经介绍,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 浙民投 ")开始与沈金浩、沈某晖联系,当天沈金浩表示需要转让一部分股权缓解资金压力。
浙民投和余杭金控于 2018 年 9 月中下旬提出方案,计划由浙民投等成立纾困基金,总共 6-7 亿元,受让沈金浩持有的中金环境约 8.3% 的股权。2018 年 9 月 25 日左右,浙民投完成具体方案并告诉沈金浩和沈某晖。但是,中金环境与余杭金控、浙民投等一直未就相关方案细节达成一致意见。
后来他们又找到了无锡市政,2018 年 10 月 9 日,中天国富证券的李某超将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 无锡市政 ")的介绍资料通过微信发送给了沈某晖,沈某晖转发给沈金浩。2018 年 10 月 18 日,无锡市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唐某亮等到中金环境与沈金浩、沈某晖会面,进行了初步合作接洽。2018 年 10 月 31 日,沈金浩到无锡市政考察,表达了合作意愿。回杭州后,沈金浩便让沈某晖通知李某超起草与无锡市政的股权转让方案。11 月 1 日下午,李某超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通过微信发送给沈金浩和沈某晖。
经过比较,沈金浩最终选择推进与无锡市政的合作。2018 年 11 月 7 日,沈金浩与无锡市政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11 月 8 日,中金环境发布重大事项公告。11 月 9 日,公司股票停牌。
900 多万交易自家股票亏损近 19 万
然而,在寻找股权转让方、为公司纾困的过程中,时任董事长沈金浩却暗自搞动作,他控制了 " 杭州虞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 杭州虞泽 ")的账户,在 2018 年 8 月 2 日至 2018 年 10 月 12 日累计买入 " 中金环境 " 股票 243.42 万股,买入金额 906.05 万元,并在 2018 年 12 月 4 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 888.36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沈金浩买入阶段 2018 年 8 月 2 日到 10 月 12 日,中金环境股价从 4.85 元一路下跌到 3.28 元,随后有所反弹,到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再停牌、11 月复牌,股价却冲高回落,到 12 月 4 日全部卖完,股价跌到了 3.73 元。所以,经计算,沈金浩的交易不但没赚钱,还累计亏损了 18.84 万元。
内幕交易被罚 60 万
监管表示,沈金浩筹划转让中金环境股权事项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 " 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 和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该信息在公开前,属于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形成,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开。沈金浩为转让中金环境股权事项的策划者、决策者,自始知悉该信息,知悉时间不晚于 2018 年 7 月 27 日。沈金浩的行为违反了 2005 年《证券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所述情形。
最终,浙江证监局表示,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决定对沈金浩处以 60 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中国基金报、浙江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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