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所持獐子岛股份比例下降8.27%
新京报讯(记者 王思炀)9月28日,獐子岛发布公告称,因被司法拍卖、被司法裁定以股抵债,控股股东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简称“獐子岛投资”)所持獐子岛股份累计减少5879.99万股,减少比例达獐子岛总股本的8.27%。
本次权益变动前,獐子岛投资持有獐子岛股份2.19亿股,占獐子岛股份总数的30.76%。近日,獐子岛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苏州中院”)出具的3份《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獐子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超过5%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根据上述文件,因被司法拍卖、被司法裁定以股抵债,獐子岛投资持有的2000万股獐子岛股份归顾斌、严琳所有,占獐子岛总股本的2.81%;獐子岛投资持有的879.99万股獐子岛股份,作价2570万元,交付东吴证券抵偿债务,占獐子岛总股本的1.24%;獐子岛投资持有的3000万股獐子岛股份归张岳洲、徐逸所有,占獐子岛总股本的4.22%。目前,上述股份均已完成相关过户登记手续,獐子岛投资累计减少5879.99万股獐子岛股份,减少比例达獐子岛总股本的8.27%。
獐子岛指出,权益变动后,獐子岛投资所持獐子岛股份降至1.6亿股,占獐子岛总股本的22.5%,“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新京报记者 王思炀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