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续性经营备受质疑 东方期货再因净资本不符合监管规定等问题被罚
日前,中国期业协会官网公布了一则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东方期货因相关违规被作出纪律惩戒。
据中期协字〔2022〕71号决定书显示,东方期货曾在2021年12月28日因净资本不符合监管规定;公司持续亏损,出现经营风险,影响期货公司持续性经营等问题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对此,协会认为,上海东方期货法人治理结构混乱,内部控制不健全,已影响公司持续性经营。东方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因此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国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给予东方期货“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暂停享有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纪律惩戒。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期货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4500万元,是国内成立最早的期货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来自于中期协的罚单已经是东方期货因上述问题第三次收到罚单。早在2021年6月15日,上海证监局就曾因东方期货存在净资本监管指标已达到预警标准但未提交改善方案;公司持续经营亏损出现经营风险等问题责令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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