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部分险企董事长等在经营理念上对风险管理不够重视
2021年6月至11月,中国银保监会对43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监管评估(以下简称SARMRA评估)。SARMRA评估是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第二支柱的重要内容,也是第一支柱计算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必备要素,在强化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引导激励保险公司持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1年SARMRA评估结果显示,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意识不断增强,风险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逐步健全,风险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平均得分情况看,43家保险公司的平均分为74.03分,较上期评估提高2.11分,其中,25家财险公司、18家人身险公司的平均分为74.6分、72.85分,较上期评估分别提高3.46分、0.4分。从得分分布情况看,80分以上的公司有5家,70分到80分的公司有29家,合计占比接近80%。从对偿付能力充足率的影响看,5家80分以上的公司可少计提最低资本18.5亿元,会提高偿付能力充足率;38家80分以下公司需增提最低资本38.2亿元,会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
虽然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监管评估中也发现一些不足,主要有:部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在经营理念上对风险管理不够重视,在专业能力上也难以满足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部分公司照搬照抄模式化的风险管理制度或监管规则,缺乏可操作性;“重制度、轻落实”的现象较为普遍;部分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联动不足,降低了风险管理工作实效;部分公司风险管理工具运用能力不强;部分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不到位,内部评级制度不健全。
根据偿二代监管规则,银保监会每年对部分保险公司开展SARMRA评估工作,三年实现全覆盖。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改进完善SARMRA评估机制,持续推动保险业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