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讯 王鸿 7月9日,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称,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八日,公司及附属公司担保人与瑞信、德意志银行、巴克莱、中银国际、中信银行(国际)、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瑞银、富昌证券有限公司、鸿升证券有限公司及佳兆业金融集团就票据发行订立购买协议。
待若干完成条件达成后,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为4亿美元的二零二三年票据,除非根据二零二三年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其将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期。
待若干完成条件达成后,公司将发行本金总额为3亿美元的二零二五年票据,除非根据二零二五年票据条款提前赎回,否则其将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六日到期。
二零二三年票据将按年利率9.75%计息(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包括该日)),并须各年每半年期末于三月二十八日及九月二十八日支付,惟将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作出首次支付利息将有关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包括该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八日(但不包括该日)的期间则除外。
二零二五年票据将按年利率11.25%计息(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包括该日)),并须各年每半年期末于四月十六日及十月十六日支付,惟将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作出首次支付利息将有关自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起(包括该日)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但不包括该日)的期间则除外。
公司拟将票据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为一年内到期的现有中长期境外债务再融资。
公司将就票据在新交所上市及报价向新交所作出申请。